[公告] 板規2.1 beta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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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Insurance 保險板 置底公告 │
│ 板主:junshen blulue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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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使用說明:-p.2 │
│ 公告說明:---p.3 │
│ 一. │
│ 板務板規:-------p.4 │
│ 文章分類:-------p.5 │
│ 經營理念:-------p.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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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違規處罰:-------p.7 │
│ 警告一次:-------p.8 │
│ 水桶兩週:-------p.10 │
│ 水桶一月:-------p.12 │
│ 水桶一年:-------p.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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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表者:junsh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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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功能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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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鍵:搜尋板上文章;如"投資型"、"申訴"、"意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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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大寫G鍵:查詢優文或公告;通常優文表示是板工認為值得推薦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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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小寫z鍵:進入本看板精華區。 │
│ │
│ "Q"大寫Q鍵:查詢文章代碼(A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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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鍵:搜尋文章代碼(AID)。 │
│ │
│ 本板不歡迎業務公開進行商業行為,發問前,請先查詢置底Q&A。 │
│ │
│ [保險板看板業務列表]名單僅供業務留資料用,請寄信給板主或各小板主。 │
│ │
│ 有發文限制,發文前請先看過板規,新手不看板規會加重處分 │
│ p.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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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分為兩大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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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板務板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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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板管理的方向及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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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違規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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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的細部管理及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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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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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板務板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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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板主對違規之文章有[刪除]的權力,推文部分則請原作者刪除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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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文章中若違反兩項以上板規則累加警告升級或累計水桶刑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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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水桶期滿之版友需自行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請解除,否則板主得不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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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板規從嚴,處理從寬。但新板友如有忽視板規者會加重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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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果對板主群的判決有任何意見請至群組事務板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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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板規不足處,板主得依實際發生事件情況個案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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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檢舉違規請提供[文章代碼](文章前按大寫Q)備齊證據寄至板主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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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經由此程序板主有權不受理,誣告者處水桶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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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違規刪除文章將會置於精華區備份三個月以供上訴用。 p.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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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文章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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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問題:各種千奇百怪的求助內容尋求解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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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壽險:所有有關壽險的問題,投保問題、條款釋義、理賠詢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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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產險:所有有關產險的問題,車禍理賠、第三責任險、強制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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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情報:保險公司、保險局或金管會放出的消息,如:停賣、調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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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心得:板友或業務有關保險方面的情緒疏發、感謝文及心得分享區。 │
│ │
│ 6.規劃:提供規劃諮詢服務,請依格式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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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新聞:所有關於保險的新聞,每人每天限3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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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商品:僅供板主與小板主規劃精華區保險資料庫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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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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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板經營方向與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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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urance保險板提供一個公開的板面,提供所有板眾討論的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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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業務提出經驗交流、心得交換,並提供保單規劃方向和注意事項。 │
│ │
│ 歡迎保戶或準保戶提出保險疑異、或是尋求規劃,尋求滿意的答案和方向。│
│ │
│ 為求好好利用這免費且公開的板面,請板友發言【言之有物】, │
│ │
│ 文章真的過短,請善用推文,若推文過長,也請善用回文。 │
│ │
│ 重申:保險板仍然是個溫馨的地方,但是溫馨不代表放縱與鄉愿。 │
│ │
│ 發文請注重網路禮節,如在板上遇到好業務幫忙,歡迎發文感謝。 │
│ │
│ 盡量少噓文,但如遇到破壞保險形象之行為,也請大家共同聲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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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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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規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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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A部分者,警告一支,累積兩次之後水桶一個月。 │
│ 水桶解除後警告將保留記錄違規項目,同項目再犯者直接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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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B部分者,水桶兩週。 │
│ 同項目再犯者,水桶一個月。 │
│ 不同項目取其重者加倍處置。 │
│違反C部分者,水桶一個月。 │
│ 同項目再犯者,水桶兩個月。 │
│ 不同項目取其重者加倍處置。 │
│違反D部分者,水桶一年。 │
│ 欲申請解除,需在板面上發表悔過書,並經10位常見板友與 │
│ 任一板主決定後方可暫時解除,但若再犯則永不得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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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違規文章將刪除並保留於精華區三個月以供上訴。 │
│ 於本板使用回文並回信至原作者信箱之文章一率適用本板規。 │
│ 若判決水桶時,歷史累積刑責已超過三個月水桶,則直接加計半年重刑。 │
│ p.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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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下列違規事項均給予警告一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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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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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建議書及聯絡方式文: │
│ 公開回覆建議書、文章內文或簽名檔留下聯絡方式者皆刪文警告。 │
│ A-2、天書文、一字文、一行文、明顯衝文章數等文章: │
│ 刪文勸導優先,不聽勸導者刪文警告並劣文退回。 │
│ A-3、注音文(超過兩個字)或錯字過多(超過五個字): │
│ 勸導改內文優先,不聽勸導者刪文警告並劣文退回。 │
│ A-4、濫用推文、推圖,無意義or惡意噓文: │
│ 例:看人ID、暱稱、簽名檔不爽之類的,但如文章違反板規則不在此限。│
│ A-5、不實說明、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推銷方法: │
│ 含銀行用語(開帳戶、存款等),依情況嚴重者加計水桶一週。 │
│ A-6、教唆不告知、不實告知或故意隱匿: │
│ 依情況嚴重者加計水桶一週。 │
│ A-7、於板上做出有損保險形象之言論行為。 │
│ 如為新聞或案例分享則不在此限。 │
│ A-8、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發表者劣文退回、回應者刪除) │
│ 如有對公告有意見者請推文或來信討論。 │
│ A-9、發表政治文、18禁文、無意義文、不按照分類標題或與板旨無關之文章。│
│ 未照分類標題勸導優先,其他直接刪文警告並劣文退回。 │
│ p.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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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下列違規事項均給予水桶兩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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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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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文章或推文內容蓄意挑釁、引戰或將私人恩怨帶至板面: │
│ 但開放良性辯論,但需附上證據、數據或公開資訊。 │
│ 如屬無法舉證之引戰言論,水桶加計兩週。 │
│ B-2、干涉他人發言,故意擅改他人推文: │
│ 請勿隨意修改或刪除他人之推文,經原推文者署名同意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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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人身攻擊、不實指控: │
│ 並要求在一週內發文道歉,否則水桶再加計一週。 │
│ 非當事人檢舉恕不受理。 │
│ B-4、吵架、漫罵、直接或間接引起雙方或多方對立: │
│ 經板主認定後,禁止討論同時板主將介入設定禁止回文和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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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替無照招攬、代簽回條、代簽保單之業務辯護: │
│ 不管實務上是如何,都違反業務管理規定,請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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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以不同保險契約內容作不公平或不完全之比較,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 │
│ 其他公司之營業信譽。 │
│ 比較時請全面化並公正客觀,切勿誤導板眾。 │
│ 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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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下列違規事項均給予水桶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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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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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蓄意給予錯誤的觀念進而誤導他人: │
│ 包含不提供客觀資訊、嚴重錯誤觀念。板主勸導後如非蓄意並提出修正 │
│ 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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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錯價、放佣或意圖探詢以求不當折減保險費: │
│ 無論業務或保戶,一律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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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以不當之方法唆使要保人終止有效契約而投保新契約致使要保人受損害。│
│ 以推文判定。情節重大者水桶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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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替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之業務辯護: │
│ 包含各種名義使該保費並非購買原保戶所要求的保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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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未經板主同意張貼之廣告文或問卷文。 │
│ 未於文中註明板主同意隨意發表廣告或問卷文者,包含一文多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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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張貼私人水球、信件、照片、對帳單、私人資料等。 │
│ 如欲檢舉信件或水球者,請先發表示Violation板後再轉錄至本板。 │
│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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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下列違規事項均給予水桶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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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緩刑條件:欲申請減緩刑期者,需發表悔過書寄至板主信箱, │
│ 由板主代為發表板上,並超過10位常見板友附議與 │
│ 任一板主同意後方可減緩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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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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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惡意鬧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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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月內累計違反板規達三次(含)以上者。 │
│ 明顯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且情節重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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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已違反板規水桶處置,另開分身帳號發文推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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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經發現並查證屬實,所有帳號永久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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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廣告或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務或金融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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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含海外保單,可以討論,但禁止有任何廣告或招攬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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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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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板板主 ju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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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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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難定義,這部分我還在想。有建議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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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不移動,如情節重大以重判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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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指處理方式雖已板規為依據,但會考量實際狀況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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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原條文,但有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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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介文改為寄信給各區小板主由各區自行收錄,不再公開於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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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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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nshen 來自: 220.136.65.243 (05/1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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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6:29, 30F
已修正。
※ 編輯: junshen 來自: 114.42.104.56 (05/24 23:20)
※ 編輯: junshen 來自: 114.42.107.39 (06/20 18:52)
※ 編輯: junshen 來自: 114.43.129.187 (07/2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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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14:53,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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