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電話行銷取消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Like)時間14年前 (2011/12/22 00:12), 編輯推噓3(41105)
留言1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一兩個星期有中國信託保經打來跟我推銷 「大都會永鑫終身還本意外險」 就傻傻的答應說要投保,後來感覺很怪上來看本版、想要撤銷時, 已經是轉首兩期保費過後了... 有爬過一些文章,說收到保單的隔天起十天內還可以撤銷契約, 想說那至少收到保單還可以撤銷,就決定等保單來後取消這個保險。 就在剛剛我家裡打電話說今天有收到保單(跟對方說要寄到我外宿地址卻還是寄到家..) 只是據我媽描述,信裡面只有保單跟首期繳款的收據, 並沒有那張「同意」與「不同意」的簽收回條,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各位,每次保單都會收到簽收回條嗎? 擔心不能撤銷,但明天才能收到從家裡寄來的保單, 也不確定是不是真的沒有回條, 如果真沒有回條,在10天內還是可以撤銷保單、退回保費嗎? 以往接到電話行銷都是拒絕,這是第一次不知道為啥傻傻的就答應了... 雖然知道有哪些方法可以保障自己權益,對方保經也說我有十天的鑑賞期, 但還是有些慌張,擔心會被騙...>"< 謝謝看文章的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50.200

12/22 01:13, , 1F
先等保單到手有沒有回條吧 回條都會在保單裡
12/22 01:13, 1F

12/22 01:16, , 2F
看來又是被寄到當事人不好收到的地方了....
12/22 01:16, 2F

12/22 01:33, , 3F
反正契撤十天是看簽收日不是送達日 他們這樣作也沒用(茶
12/22 01:33, 3F

12/22 08:33, , 4F
電銷保單會以掛號信或雙掛號信寄送 保險公司會以信件簽
12/22 08:33, 4F

12/22 08:34, , 5F
收日期當成保單簽收日期
12/22 08:34, 5F

12/22 10:18, , 6F
所以意思是昨天收到,今天就開始算了嗎~"~
12/22 10:18, 6F

12/22 10:19, , 7F
是這樣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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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20, , 8F
對寄到我收不到地方很不高興 家人再寄下來又過兩天了...
12/22 10:20, 8F

12/22 10:20, , 9F
另 我不知道電銷保單以信件簽收時間當成保單簽收時間的
12/22 10:20, 9F

12/22 10:21, , 10F
法源依據為何 只知道現在電銷保單幾乎都是如此處理
12/22 10:21, 10F

12/22 10:23, , 11F
~"~我知道了 只能把握十天的時間處理掉...謝謝k大:)
12/22 10:23, 11F

12/22 10:25, , 12F
若保險公司無法源依據 用這點去跟保險公司吵是會贏的
12/22 10:25, 12F

12/22 10:25, , 13F
保險公司這樣做應該是有法源依據 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12/22 10:25, 13F

12/22 10:26, , 14F
不然這樣豈不是所有電銷保單是只要沒把簽收回條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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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27, , 15F
那保戶就會擁有無限長的契約撤銷期? 保險公司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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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0:27, , 16F
會讓這種對自己處於絕對不利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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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18, , 17F
保險相關法規無明文 所以會依有利要保人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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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19, , 18F
k你不懂法規不要誤導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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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1, , 19F
如果那條帝王條款一定這麼有效 那台灣還會有這麼多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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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2, , 20F
糾紛? 即使是上到法院 法官也不全然都會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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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3, , 21F
完全只看法條而不看實務 這就是所謂的法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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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4, , 22F
重點是版主要他寄到居住地,光這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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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4, , 23F
k你要實務實務就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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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6, , 24F
反正這位業務本來就站不住腳了,光看很多點就踩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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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6, , 25F
最好是我要保險公司將資料寄到哪裡 它就會照寄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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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7, , 26F
果然是完全不懂實務的人所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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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7, , 27F
如果你是要說"以信件簽收時間當成保單簽收時間"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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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8, , 28F
這點的確是有得吵沒錯 但若是以信件寄送地址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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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28, , 29F
所有文件寄送都是以保單上所指定的通訊地址為準
12/22 12:28, 29F

12/22 12:30, , 30F
如果保險公司不是寄到通訊地址 這可以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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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1, , 31F
原PO是以外宿地址當成通訊地址? 通常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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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3, , 32F
我當時是有請對方幫我把通訊地址改成外宿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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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3, , 33F
真正的重點是 你把案子交給金管會比交給法院還有效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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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4, , 34F
看起來似乎是承保之後才說要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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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4, , 35F
這樣保險公司仍是會將保單寄至通訊地址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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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5, , 36F
不過某k根本沒好好看文章嘛…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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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5, , 37F
對的 但對方也承諾會寄到外宿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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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6, , 38F
今早才接到電話說 對方有修改但公司那邊沒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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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2:37, , 39F
重點是你的要求 他沒照作就是他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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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 則推文
12/22 13:09, , 71F
常識 當然我講的那些也只能算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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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3, , 72F
原PO不是"當時"有講要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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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15, , 73F
就原PO文意來看 似乎是出單後才說要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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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36, , 75F
法規命令未修正前電銷相關規定以此為準 第三條的認定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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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38, , 76F
不過要在保單簽名實務上哪有可能? 都是依回條認定的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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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45, , 77F
符合三項其中之一即可 第三條第一項不須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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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46, , 78F
我比較喜歡這個版本 http://0rz.tw/UXg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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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46, , 79F
因為下面有實務處理方式: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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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58, , 80F
連結裡最下方"保險業電話行銷作業流程"的"寄發保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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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3:59, , 81F
第二點就有指出可在"保單送達"10天內行使契約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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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0, , 82F
而不是如同一般保單的"簽收保單"10天內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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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0, , 83F
所以這三項的認定就定義不清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修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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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0, , 84F
這應該就是電銷保單之所以以信件簽收時間當成契約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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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1, , 85F
期起始時間為準而非以簽收回條遞回為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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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2, , 86F
只是說我不清楚這種流程規定是否有法律效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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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2, , 87F
還有下面"申訴處理"的第三點 所以根本就定義不清嘛……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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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4, , 88F
就法匠我的認知 "成立"在第三項的其中一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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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6, , 89F
但是"生效"到底是成立日還是回條簽回日就有得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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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08, , 90F
應該說回條簽回時溯及成立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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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11, , 91F
不過依照保險法105條未經被保人書面同意 契約無效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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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12, , 92F
應該要回條簽回才溯及生效才對 就壽險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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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14, , 93F
法未明文才是最討厭的一點 要東翻西找才能作出一些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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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26, , 94F
照原po的情形要適用申訴處理第三點的"審閱期間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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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14:27, , 95F
因為有可歸責於業務的過失(寄送問題) 所以發生爭議的話
12/22 14:27, 95F

12/22 14:28, , 96F
這是非常有利的一點 k說的是沒爭議的處理模式
12/22 14:28, 96F

12/22 14:36, , 97F
我接到電話的時候是星期五,我當下要改地址只是忘了
12/22 14:36, 97F

12/22 14:37, , 98F
對方就說週末後星期一會打來跟我確認 星期一也確實有打來
12/22 14:37, 98F

12/22 14:38, , 99F
所以我不確定到底這個時間點算不算已經出單了呢?
12/22 14:38, 99F

12/22 14:39, , 100F
現在情況就是我明天應該收到就會馬上處理了
12/22 14:39, 100F

12/22 14:39, , 101F
謝謝大家幫忙解惑,我真的是什麼都不懂..~"~
12/22 14:39, 101F

12/22 14:40, , 102F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是撤銷後要怎麼確定對方真的有撤銷?
12/22 14:40, 102F

12/22 14:40, , 103F
再次謝謝大家T^T
12/22 14:40, 103F

12/22 14:47, , 104F
不一定 要看公司行政效率 有些公司(特別是產險公司)效
12/22 14:47, 104F

12/22 14:48, , 105F
律很好 我有遇過那種早上投保 下午就可拿到保單的
12/22 14:48, 105F

12/22 14:49, , 106F
契約撤銷會退費 有收到錢就表示已完成契約撤銷
12/22 14:49, 106F

12/22 15:01, , 107F
星期一算是(溯及)生效日 不過你既然都不想生效的話這個就
12/22 15:01, 107F

12/22 15:02, , 108F
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審閱期間的認定問題
12/22 15:02, 108F

12/22 22:30, , 109F
不好意思 這邊應該用不到105吧 @@
12/22 22:30, 109F

12/23 00:16, , 110F
105只是拿來看當初立法的理由 不然也找不到相關解釋XD
12/23 00:16, 110F
文章代碼(AID): #1EyWLRhQ (Insurance)
文章代碼(AID): #1EyWLRhQ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