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a feng)時間2年前 (2022/05/16 23:16), 2年前編輯推噓27(27031)
留言58則, 1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1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714178.A.FE5.html

05/16 23:19, 2年前 , 1F
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
05/16 23:19, 1F

05/16 23:19, 2年前 , 2F
+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
05/16 23:19, 2F
沒錯啊 一堆人在自嗨啥 我選3+4是政府讓我選的 故意啥小?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2:12

05/16 23:22, 2年前 , 3F
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
05/16 23:22, 3F
先看清楚 之前陪同隔離不賠是沒接觸確診 跟本沒法跟他凹好嗎?現在是密切接觸有什麼 問題?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15

05/16 23:23, 2年前 , 4F
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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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4, 2年前 , 5F
應該是有得吵了~~
05/16 23:24, 5F
那就來看看吧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49

05/16 23:25, 2年前 , 6F
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
05/16 23:25, 6F

05/16 23:26, 2年前 , 7F
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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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6, 2年前 , 8F
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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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6, 2年前 , 9F
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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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6, 2年前 , 10F
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
05/16 23:26, 10F
一樓說的很清楚 而且也不是保險公司想凹就凹 金管會明天一定會再來說明

05/16 23:27, 2年前 , 11F
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
05/16 23:27, 11F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9:32

05/16 23:28, 2年前 , 12F
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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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8, 2年前 , 13F
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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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8, 2年前 , 14F
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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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29, 2年前 , 15F
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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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30, 2年前 , 16F
到現在還以為能跟保險公司講道理是不是太天真
05/16 23:30, 16F
故意被隔離是用不正當手段讓自己被隔離 我跟我家人接觸是故意的嗎?政府的政策難道 是不正當?算啦不用爭了 明天 就會有解釋了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3:36

05/16 23:31, 2年前 , 17F
啊..好像是款,看太快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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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31, 2年前 , 18F
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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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31, 2年前 , 19F
麥當勞是不是啊
05/16 23:31, 19F

05/16 23:32, 2年前 , 20F
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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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5:40

05/16 23:41, 2年前 , 21F
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05/16 23:41, 21F

05/16 23:44, 2年前 , 22F
本來就沒要爭 你說的都對 是要表達保險公司會無視
05/16 23:44, 22F

05/16 23:45, 2年前 , 23F
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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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3:45, 2年前 , 24F
擇的啊不是嗎
05/16 23:45, 24F

05/16 23:46, 2年前 , 25F
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
05/16 23:46, 25F

05/16 23:47, 2年前 , 26F
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
05/16 23:47, 26F

05/16 23:48, 2年前 , 27F
「確診者填寫」
05/16 23:48, 27F

05/17 00:14, 2年前 , 28F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
05/17 00:14, 28F

05/17 00:15, 2年前 , 29F
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05/17 00:15, 29F
沒錯 提到重點

05/17 00:46, 2年前 , 30F
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
05/17 00:46, 30F

05/17 00:46, 2年前 , 31F
從版本判定賠不賠
05/17 00:46, 31F

05/17 00:56, 2年前 , 32F
隔離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防止感染給他人嗎?既然不管打
05/17 00:56, 32F

05/17 00:56, 2年前 , 33F
幾劑都會感染,那隔離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故意」的問題,
05/17 00:56, 33F

05/17 00:56, 2年前 , 34F
除非今天有人能出來保證打滿3劑的「保證」沒有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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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0:57, 2年前 , 35F
保證沒有傳染給他人或自身感染的風險,還硬要隔離才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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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0:57, 2年前 , 36F
05/17 00:57, 36F

05/17 03:29, 2年前 , 37F
聰明保險仔: 選3+4,實際執行0+7,既可上班賺錢又可
05/17 03:29, 37F

05/17 03:29, 2年前 , 38F
領保險金,讚讚
05/17 03:29, 38F

05/17 03:34, 2年前 , 39F
樓上行為是腦殘吧
05/17 03:34, 39F

05/17 03:50, 2年前 , 40F
出門上班 CDC允許,保險公司如何知道你出門上班?
05/17 03:50, 40F

05/17 03:52, 2年前 , 41F
我就說 CDC 幹嘛不出個 1+6 的方案,那個 1還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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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3:52, 2年前 , 42F
選在七天中的第幾天,比如1~3自主4隔5~7自主這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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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3:52, 2年前 , 43F
正 CDC 擺明在做選民服務了嘛
05/17 03:52, 43F

05/17 03:53, 2年前 , 44F
反正如果出事的會是你們,不干我的事
05/17 03:53, 44F

05/17 03:54, 2年前 , 45F
週四五六自主,日隔離,週一二三自主,多完美,週日
05/17 03:54, 45F

05/17 03:54, 2年前 , 46F
放假+領保險金
05/17 03:54, 46F

05/17 03:55, 2年前 , 47F
就針對廣大的數百萬保險族推個1+6專案嘛
05/17 03:55, 47F

05/17 03:55, 2年前 , 48F
3+4的3天是禁止外出的
05/17 03:55, 48F

05/17 03:57, 2年前 , 49F
連居家隔離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可笑
05/17 03:57, 49F

05/17 03:58, 2年前 , 50F
3外出的話實務上要怎麼知道?
05/17 03:58, 50F

05/17 05:46, 2年前 , 51F
現在居隔等於自由心證
05/17 05:46, 51F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7/2022 07:22:49

05/17 08:35, 2年前 , 52F
同常被抓到的都是僥倖的人
05/17 08:35, 52F

05/17 08:56, 2年前 , 53F
保險公司垃圾 怎樣都不賠
05/17 08:56, 53F

05/17 09:07, 2年前 , 54F
不是說有接觸都賠嗎
05/17 09:07, 54F

05/17 09:09, 2年前 , 55F
看到新聞 17號開始申請隔離理賠要附小黃卡
05/17 09:09, 55F

05/17 09:15, 2年前 , 56F
這不就出來凹了 意外嗎
05/17 09:15, 56F

05/17 09:27, 2年前 , 57F
若家人16確診16填報,同住17使隔離,算新制還舊制?
05/17 09:27, 57F

05/17 10:37, 2年前 , 58F
“被保險人”的故意 被填報是填報者的故意啊XD
05/17 10:37, 58F
文章代碼(AID): #1YWch2_b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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