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委託業務員簽名 死亡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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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onmoon時間15年前 (2010/08/21 14: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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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105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 ,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 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因壽險契約是以人的生命做為保險標的,所
(還有21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6→)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iro923 (シロ)時間15年前 (2010/08/21 11: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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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105條的意思了. 所謂的"由第三人所訂定". 簡單說:只要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不同人,這就叫由第三人所訂. ex:你當要保人,你幫你爸爸買保險(被保險人是你爸),你這張保單就叫由第三人所訂. 而105條的立法用意,也不是什麼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資訊不對稱而保護被保險人. 這條的立法精神是在防止道
(還有30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ylu91 (Roy)時間15年前 (2010/08/21 10: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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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地方法院的判決. 可以再上訴. 保險公司能否站住腳. 還很難說. 當然我們不清楚是否還有其他理由. 但如果就從簽名來看. 契約自始無效似乎很遷強. 就從保險法105條的立法意思. 主要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 所立基之不對等角色. 及資訊的不對稱. 從而對被保險人的保護. 保險公司以此條作為無效依據
(還有160個字)

推噓5(5推 0噓 2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gordie (美好背後的虛假)時間15年前 (2010/08/20 17: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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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例中. 簽名非本人親簽. 後據此而不理賠. 雖然因為法條規範如此. 但若核保能多注意則可以免去這樣的糾紛. 不過此案件保險公司介入調查. 或許還參雜其他因素. 若今天換了一個保戶確實非因意外身故. 又或者當初幫他投保的人就是想要利用被保險人的死來圖利. 那麼大家還會覺得應該賠嗎. --.

推噓5(5推 0噓 25→)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rk901125 (※米蟲※)時間15年前 (2010/08/20 00: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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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回文看下來,問題應該是出在業務身上吧?. 一時腦充血罵錯人實在抱歉,. 在此有一問題想問:. 一、像這類"因業務過失導致保戶權益受損"的情況,. 要業務賠保戶300萬好像也賠不出來,. 那保戶只能摸摸鼻子算倒楣遇到濫業務?. 二、業務在外行為是代表公司,那業務的過失公司不用負連帶責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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