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富邦NHR/NMR與其他家實支實付投保順序與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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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APIN大提出討論的投保順序所導致的正副本理賠問題之外,對這點我也好奇。. 依照APIN大說的,假設NHR和NMR都有買,若因為意外而住院,雜支收據總共有三萬。. 那麼最後理賠的金額會是六萬嘍? 就是兩份雜支各可理賠三萬 (假設都是合理醫療支出). 富邦不會說整個療程只有一份收據,只花一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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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正本收據的公司都是care"醫療實支",所以你買的是意外實支當然會接受,ex :. 以富邦產物為例 <與同業通算>. 意外保額 : 3000萬. 住院日額 : 5000. 產+壽投保超過七家 : 不保 <<含意外實支>>. 5~7 家 : 200萬 (接受再投保額度). 3~4 家 : 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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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標題 引言去光光. 進入討論之前 請先看清楚前提 不要看到一半就放砲. 先解釋金管會規定 以下情況 保險公司「必須」接受「收據副本」理賠. A.先後投保不同公司之實支實付險種 有告知投保史且無拒保. B.同一家公司對同一被保人收了2張以上的實支實付險種. 再來 解釋所謂「副本理賠」. 隨意舉例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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