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意外險的續保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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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要分兩區塊討論. A.可合併之前的殘廢狀況. 理賠差額->80%-60%=20%. 但這部分要注意一下,合併計算是否會小於單獨請領. 假如會的話,那就不會合併計算,. 反而要注意一下是否理賠額度會超過上限而賠到上限為止. 舉例來說,左腳五個腳趾缺失理賠40%. ※左OR右腳五趾缺損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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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上看到 #1GZFR-9N 這篇文章的一小段,. 假設小明在一次車禍中殘廢,按百分比為60%,. H產物理賠600萬後不願意續保,F公司理賠300萬後. 續保,小明又再一次車禍共殘廢80%,只會再賠20%(100萬),. 跑去跟業務請教,說是不同事故會重新計算,. 並不會有支付只20%的狀況..
(還有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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