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快訊/涉扮詐團內鬼助洗錢 仙塔律師服軟
快訊/涉扮詐團內鬼助洗錢!仙塔律師服軟認罪求輕判 一審判決出爐
2026年07月7日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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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替靈骨塔詐團主嫌洩密、洗錢,台北地院審理時期間逆轉改口全
部認罪。(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被控去年(2025年)為靈骨塔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替吳女傳
話親友急賣疑用贓款購買的金飾與BMW X6轎車,並洩漏偵查內容給詐團成員,涉犯洗錢、
洩密等罪嫌,被求刑1年且不得緩刑,李女審理時從強硬反擊逆轉為服軟認罪,聲稱被吳
女當成傳話工具,願全額繳回犯罪所得,請求輕判與緩刑,台北地院今(7日)依幫助洗
錢罪判仙塔律師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服勞役,被控洩密部分獲判無罪
,可上訴。
同案另2名涉案律師趙浩程、蔡沅諭同樣被起訴涉犯洗錢、洩密罪嫌,2人均不認罪,趙浩
程今獲判無罪,蔡沅諭被依洩密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而參與吳女脫產行為的共犯陳
永山、蘇庭億、陳柏年與詹博崴,被依洗錢、幫助洗錢等罪,各判刑9月到4月,各併科罰
金10萬元到3萬元,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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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李宜諪(前右)、律師蔡沅諭(前左)為靈骨塔詐團主嫌辯護時,分別涉
犯洗錢、洩密等罪嫌。(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吳芳儀與男友呂英菖等人,2023年9月成立「鉅新匯公司」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
,招募成員鼓吹被害人向詐團介紹的「金流專家」諮詢及辦理抵押借款,不法所得上億元
,許多被害人被騙光畢生積蓄,甚至有1位受害工程師不堪背負3500萬債務而走上絕路身
亡。
台北地檢署去年4月22日搜索約談吳女、呂男等人到案,同月24日,李宜諪受吳女的律師
趙浩程之託,代班到北檢陪吳女應訊,吳女訊後被聲押禁見,李宜諪在地檢署外,向前來
打探消息的吳女朋友陳永山透露案由及聲押結果,並提及吳女自稱呂男助理等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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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趙浩程(前)為靈骨塔詐團主嫌辯護時,涉犯洗錢罪嫌。(圖/記者黃哲民攝)
接著,李宜諪在趙浩程創建的「24小時陪偵」群組,傳話「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
家裏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
羈押,她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連絡蘇庭億(吳女表弟),請他把車子賣掉」、「吳
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等語。
陳永山與蘇庭億事先與趙浩程碰面討論,聽從趙的指點,以買賣為名掩飾替吳女脫產行為
。蔡沅諭則是陪呂英菖應訊後,將呂男涉及靈骨塔詐欺被收押但不認罪、檢舉人是吳姓男
子等偵查內容,用LINE告訴陳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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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塔律師李宜諪 。(資料照/合成圖)
檢警追查吳女等人犯罪所得流向,進而查出3名律師涉嫌通風報信。
李宜諪偵查時認罪,審理之初改口否認,聲稱吳芳儀說檢警不會扣車與金飾,她判斷這些
財物與犯罪所得無關、相信吳女可自行處分,所以自認傳話僅為正當行使辯護權、毫無犯
罪意圖。
李宜諪更強硬聲請法界大老鑑定辯護制度相關法律問題,佐證自己傳話舉動僅構成「無效
幫助」。
檢方吐槽李宜諪「身為律師,如此答辯,令檢方深感訝異」,諷刺她聲請的法界大老就算
來了也不會認同她,法官更悠悠提醒李女若維持這種答辯,最後被認定有罪時,不會從輕
量刑。
李宜諪驚覺情勢不妙,去年底更換辯護律師後策略大逆轉,服軟認罪,放棄傳喚證人、鑑
定人與勘驗證物,聲稱若被認定有犯罪所得、願全額繳回,辯護律師主張李宜諪被吳芳儀
當成傳話工具,如今已知判斷錯誤,但李女未因傳話舉動獲得額外好處,請求以幫助犯的
規定減刑並宣告緩刑。
現年27歲的李宜諪主持言亭國際法律事務所,以「仙塔律師Santa」之名經營社群,PO文
或發布短影音,用搞笑風格評論時事、解說法律常識,粉絲數介於10萬到20多萬,去年(
2025年)6月底被搜索約談時,她已連續270天發文豪稱「每日一帖,直到我買下整層律師
樓」。
李宜諪在本案北院辯論終結後,發表聲明重申自己未妥善辯護權行使的法律界限、行為有
所失當,實屬不該,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但強調她沒被起訴參與詐欺取財犯
行,也沒加入任何詐欺集團,對於本案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她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
,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
至於詐團主嫌吳芳儀與呂英菖,北院一審先前已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各判刑9年與12年,
各須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1320萬餘元,共犯王助彰判刑14年、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1184萬
餘元,曾冠彰判刑4年6月,王明麗判刑2年6月、張庭瑜判刑4年6月、張旭騰判刑2年8月、
林福源判刑8月,已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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