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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 ]
討論串[閒聊] 法官承認自己是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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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亂入,有關於訟師,臺灣有許多文獻提到當今人權的守護者,過去統治者眼中的. 惡棍。. 清代按察使銜臺灣兵備道丁曰健編著 治臺必告錄. 與吳觀察論治臺灣事宜書:. 臺地訟師最多,故民皆健訟,宜嚴反坐之法。聽訟時平心霽色,使村啞期艾咸得自達其情;得情時鐵面霜威,使狡猾財勢俱無所施其巧。凡憑空架害,審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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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聊「鄉民」這個議題,倒還蠻適合貼在律師版。為什麼呢?如果我的理解沒錯,「鄉民」這個「用語」原來竟是出自我們惡名昭彰的前輩:清末狀師「方唐鏡」之口。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中惡訟師(『惡』字似乎是贅字!)方唐鏡有一段話:「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只不過是往前站了一點,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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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倒不是很認同這法官的說法. 至少我的看法會是契約成立,但Dell若證明消費者明知,則可撤銷. 我覺得法官對網拍的了解不是很夠. 要約與要約之引誘區分點並不在於是不是價目表的寄送. 而應該是提供的資訊是否足以讓消費者做足夠的判斷. 可茲以決定是否應買!產品資訊若不需要再進一步諮詢. 即非常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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