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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律師在警局罵「他媽的」判拘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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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5推 0噓 1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時間12年前 (2012/06/14 22: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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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4日17:53. 律師陳鴻琪去年1月底,因受毒品案件當事人委託,到台北市中山警分局等和當事人面談,但陳表明律師身分後,2度請求值班檯聯繫承辦警員,警員都未積極安排接見,陳鴻琪心生不耐,要求警員依據《刑事訴訟法》,讓他接見犯罪嫌疑人,警員卻表示偵查中暫時不能接見,雙方為此發聲爭執,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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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0(60推 0噓 7→)留言6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sbbkk (it's ok)時間12年前 (2012/06/21 11: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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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案號:臺灣高等法院101上易686. 主文. 原判決撤銷。. 陳鴻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內容摘要. 被告上訴要旨:. 一、被告罵稱「他媽的」等語,並非骯髒、不雅或隱含性暗示之穢語,至多僅有. 不尊重之意含,並未侵害名譽;又伊
(還有155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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