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yer ]
討論串[問題] 補正費用前縮減聲明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8(8推 0噓 3→)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CKMANX6 ( )時間11年前 (2015/04/07 22:2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0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2號審查意見:. 「原告於起訴時,已依法繳納裁判費者,其後為減縮聲明,固不得請求退還超過減. 縮後聲明之裁判費,然若原告未繳納裁判費前,為減縮聲明者,仍得僅依減縮後之. 聲明,繳納裁判費。」. 所以尚未繳納之前縮減都沒問題,最近剛辦一件,就是如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CSimonLiu (宅╳法♀8露℃)時間11年前 (2015/04/07 16:1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各位道長下午安,想請教大家一下:. 訴之聲明於繳納裁判費前聲明縮減,. 得否依縮減之金額繳納裁判費?. 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36點,只有規定:. 「單純減縮應受判決聲明之情形,均不得聲請『退還』裁判費。」. 沒說能不能另行核計。好像也沒有其他規定說明。. 撤回前訴再另行起訴似乎也是一種選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