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債務協商
※ 引述《lightjj (jj)》之銘言:
: 去年跟大眾辦信貸42萬,利率9%多!每個月還13550元!名下有花旗約80000、
澳盛約70000元、台新約100000元、中國信託約40000元!2011年後半年因為剛換工作
所以有遲繳記錄到現在,預計從5月就可以正常還款!
3月有找到一份較穩定的工作,月薪22k,
請問
1. 有詢問過大眾無發調降利率也無法延長年限,因為一但延長就變成是協商!
這是真的嗎?還是有可談的空間?
2. 逾期還款的信用不良的記錄跟協商的記錄哪種比較嚴重?
哪種不會影響以後購屋辦房貸?
3.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早日減輕負擔! 謝謝
版主 您好;
一、月薪22K、光繳大眾銀行的信用貸款就去掉1/2多...一現實問題:難道版主不用吃喝?
二、大眾銀行信用貸款得還款期限只有給三年?
據計算模式:貸款42萬本金,利息9%、分為三年本利攤還的月付金才有可能提高到
13,500元...而當初版主沒有要求這筆信貸的攤還期間再給予延長?
三、現與大眾銀行延長繳款期間確實就可能就是銀行所說的:協商(個別銀行的協商)
四、我請問版主:假設大眾銀行願意延長還款期為七年,月付金降低為6,700元左右,但
是您的收入也才22K...其他銀行的無擔保負債加總也有29萬之譜,這些難道不用處
理?
總結:問題關鍵在於版主您的收入太少,就算大眾銀願意延展還款期數,其它銀行的負債
也絕對會讓您繳款困難!現況分析建議應該以『前置協商』為主要申請名義,如此
才能對您的月付金負擔有明顯的降低。
希望以上回覆有協助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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