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個資法上路後,非常熱門的DLP系統

看板MIS (IT資訊人員)作者 (吾養吾浩然之氣)時間11年前 (2013/11/29 00:20), 編輯推噓9(907)
留言16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文章歡迎轉寄、引用,唯敝人希望註明來自PTT MIS版,以達推廣之效※ ================================================================= 小弟不才來簡單貢獻一下,希望對MIS版有助益。 DLP為Data Loss Prevention/Data Leakage Protection的縮寫, 當然以市面上來說Prevention/Protection都有人講,但都是歸類為DLP系統。 而中譯的名稱應該以 "資料外洩防護" 來解釋是我個人認為最適合陳述這類系統 的名稱。 事實上,DLP系統並非什麼新潮的產品,在國外早行之有年,而最近 是因為個資法公告施行,由各家資安廠商藉著這個機會,大肆推廣DLP產品。 許多既有的資安產品,也開始號稱自己有DLP的功能。 舉個例,如一般企業使用的Web Proxy,會發現新推出的近幾年版本, 都或多或少有加入DLP功能,雖說Proxy升格為Web Security Appliance後, 本來就已經具備Content Filter(內容過濾)的功能了,DLP要實現也不是難事, 但我下面針對外洩防護的議題來說明,可以了解要做DLP,並不只是 僅具Content Filter功效的設備/系統,就可以輕易滿足的。 就拿最近熱門的個資法來說,個人資料的定義為: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因此在法規中點到的幾項,一定就是DLP必須要滿足的項目。 如身分證字號,一般來說以若系統能以正規表達式(Regular Expression) 來做內容過濾,大致上這點應該可以做管控,但缺點是缺乏檢查運算機制 的情況下,非常容易誤判的。這點便是非專業DLP系統無法滿足的功能點之一。 身份證字號規則:http://tinyurl.com/mnpktja (清大某網站對於身分證字號檢查規則的說明) 而目前來說,幾家DLP的大廠如: CA DataMinder Websense Data Security Symantec Data Loss Prevention Trend Micro Data Loss Prevention McAfee Data Loss Prevention 市面上都不難見到,推廣強度也依產業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 這點可能看SI業者跟資安原廠們的市場策略,總之做久了就知道, 產品都各有優缺,挑選"適合"的產品往往比迷信廠牌要來的重要。 適合乃指,功能適用性/預算負擔等面向,譬如說某廠牌可能在 Agent-base的架構下有著市面上最強的防護能力,但用戶的電腦 老舊,資源根本負擔不了,再強的防護程式,電腦跑不動也無效, 此時當然去考量Network-Base的DLP系統來評估。 另外導入系統的困難點在於管制政策的制定, 如 甚麼樣的資料要擋(身分證幾筆要擋? 生日幾筆要擋? 電話幾筆要擋? ...) 審閱時的權責劃分(舉個例,總不能叫IT去審查人資單位觸發的事件吧) 畢竟牽扯的範圍 可不單只有IT人員,而是整個企業而且要管甚麼樣的內容、 要偵測哪些項目,其實已經到了IT部門無法自己作主的情形, 會有需要報送到總部會議進行全單位討論的需要。 事實上我認為推廣DLP最大的障礙便是於此,而非系統功能強弱, 因此通常DLP系統的導入建議要搭配顧問服務,也較能於企業內部 洽談管制政策時,由顧問提出建議然後引導討論,得出結論。 是較實際可行的方式,系統施作的難度其實不算非常高, 定義DLP管制政策的議題才是這類系統成功與否的關鍵。 ================================================================= ※文章歡迎轉寄、引用,唯敝人希望註明來自PTT MIS版,以達推廣之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15.168 ※ 編輯: coflame 來自: 175.182.115.168 (11/29 00:23)

11/29 08:28, , 1F
但是企業的電腦不可能常換= =
11/29 08:28, 1F

11/29 08:30, , 2F
大推! 本板第一篇資安文!!
11/29 08:30, 2F

11/29 09:20, , 3F
如果你只想當IT 請看清楚最後一句 不要沒事找事幹
11/29 09:20, 3F

11/29 09:21, , 4F
如果你想內鬥的話 可以考慮導入 非常實用
11/29 09:21, 4F

11/29 09:29, , 5F
如果你想要當個有錢的IT 就要多找機會鬥上去~~
11/29 09:29, 5F

11/29 17:54, , 6F
請定義有錢....請定義IT....(顧問算嗎?)
11/29 17:54, 6F

11/29 22:39, , 7F
推!
11/29 22:39, 7F

11/29 22:55, , 8F
Police 政策
11/29 22:55, 8F

11/29 23:31, , 9F
推 是Policy
11/29 23:31, 9F
※ 編輯: coflame 來自: 175.182.115.168 (11/30 01:43)

12/01 05:43, , 10F
簡單說就是只會隨著政府政策跑的哈巴狗?
12/01 05:43, 10F

12/01 07:15, , 11F
L 大 您的比喻有點超過!
12/01 07:15, 11F

12/01 12:31, , 12F
其實個資法比較適用SIEM,DLP主要還是重要資料外洩
12/01 12:31, 12F

12/01 12:34, , 13F
文中提到的東西,不是該不該擋,而是說不能把檔案copy出去
12/01 12:34, 13F

12/01 12:35, , 14F
員工還是可以正常access(視檔案level跟權限)
12/01 12:35, 14F

12/11 10:00, , 15F
推一下
12/11 10:00, 15F

07/08 14:17, , 16F
朝聖推
07/08 14:17, 16F
文章代碼(AID): #1Ibsr3bi (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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