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MIS板板規
本板規草案歡迎各位板友可以使用回文或推文參與討論,預定 7日後公佈實施。
一、看板宗旨
本板成立目的為交流IT相關技術與MIS職場上的酸甜苦辣、企業資訊系統與應用。
二、處理原則
(一)板主對於未分類或分類不符之文章,有修改標題的權力。對於違規之文章或推
文可於公告後刪除。
(二)出水桶後再犯相同板規者稱為累犯,累犯計算期間為 1年。
(三)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或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14日。
(四)對於板主判決有異議者,可先寄站內信向原判板主說明,原判板主會判定是否
變更或維持原判決。對最後的判決仍不服者,可前往組務板L_LifeJob 看板進
行申訴。
(五)欲檢舉者請站內信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檢舉,信件標題需附上被檢舉人之ID,信
件內文需包含違規文章標題、文章代碼 (AID)及違規事實等資訊,未以此規
定提出的檢舉案件,板主得不受理。
三、板規
(一)請勿使用「過於激進」或「過於尖銳」的字眼發表文章與推文。
例如:罵人笨、無知或智障...等。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二)禁止發表無意義、內容不充實或與看板宗旨無關的文章。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三)歡迎IT產業類別的廣告文與產品情報文章,可立即發文。非IT產業類別的廣
告與情報,請先寄信給任一板主做審核。
禁止發表非符合上述條件之廣告文。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註]若是教育類(例如補習、賣書)等雖然主題是IT相關,但仍歸屬於其他產
業類別文章,請先寄信給板主審核。
(四)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未經當事人同意任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內容者,經當事人檢舉以此條處理。
板主得水桶30天以上並退文。
(五)欲發表徵才文章,請先詳閱下列規定:
1.請使用 [徵才] 類別標題,並使用預設格式範本填寫內容。
範本內包含:徵才公司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資福利等。
2.本看板只接受MIS、SI系統整合商等徵才類型文章。
3.薪資需有明確數值(台幣不需加註,人民幣或美金等外幣請另加註明)。
可列範圍(例如:58000~70000/月薪,80萬~100萬/年薪)。
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4.公司徵才文,聯絡信箱/電話必須為該公司信箱/電話。
為避免有人惡意竊取板友個資,若無公司信箱/電話者,禁止發表徵才文。
5.不開放鐘點、兼職等無勞、健保徵才訊息文章。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14天。
(六)自刪文條款
於本看板發表發問問題類型之文章,若已有板友推文回覆是屬於有意義的討論
,在未經推文者的同意下,禁止自刪文章。
1.板主於平日檢查板內文章時,若發現有推文回覆是有實質意義內容的推文,
第一時間會將該文章標記 m文,以防文章被任意刪除。
禁止發文者隨意刪除或修改被 m文之文章內容或推文。
2.屬於閒聊、討論類型文章,暫不受板規6 自刪文條款所規範。
(板友若怕推文被刪,可使用「回文」備份文章內容及保障自己的著作)
3.板主有權將違反「自刪文條款」之文章,從資源回收桶備份回精華區,供板
友查閱。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7天,第二次以上累犯者水桶15*2^(n-2)天,上限120天。
(七)非本板板主、直屬小組長或群組長及站長,禁止使用及回覆公告。
(轉錄站方公告者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並退文。
(八)請勿發表為謀求個人利益之文章。
文章內文(含推文)或簽名檔部份或全部涉及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
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內容或連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並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S/M.1469960386.A.5C3.html
→
07/31 19:51, , 1F
07/31 19:51, 1F
→
07/31 21:32, , 2F
07/31 21:32, 2F
→
07/31 22:45, , 3F
07/31 22:45, 3F
→
07/31 22:58, , 4F
07/31 22:58, 4F
→
07/31 22:59, , 5F
07/31 22:59, 5F
→
07/31 23:59, , 6F
07/31 23:59, 6F
→
07/31 23:59, , 7F
07/31 23:59, 7F
→
08/01 00:01, , 8F
08/01 00:01, 8F
→
08/01 00:01, , 9F
08/01 00:01, 9F
→
08/01 00:01, , 10F
08/01 00:01, 10F
是以執行水桶禁言時開始計算,
例如:於 2016/7/18 於系統上設定禁言 1 天,則系統設定禁言記錄如下:
07/18/2016 20:29:46 steve1121 暫停 xxxxxxxx 發言,期限為 1 天
理由: 違反板規3,初犯,水桶1天。
該使用者 xxxxxxxx 則於 07/19/2016 20:29:46 由系統自動解除水桶。
備註:設定水桶最小單位為「天」。
→
08/01 00:15, , 11F
08/01 00:15, 11F
推
08/01 00:26, , 12F
08/01 00:26, 12F
如同熱心板友 asdfghjklasd 所述,
板規5-5屬於負面表列,
非禁止項目亦得考慮徵才文是否有同時符合板規5-1~5-4。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206), 08/01/2016 01:13:59
編修履歷:
1.將板規7 移至處理原則5。
2.修改板規4。
3.新增板規7禁止使用公告之規定。
4.修正錯字及部份板規用字與句子修正。
5.新增板規8。
6.修改板規2。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41), 08/04/2016 22:05:34
MIS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331
739
60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