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IS板板規 (2016.08.08)

看板MIS (IT資訊人員)作者 (o'.'o)時間8年前 (2016/08/08 00: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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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板宗旨   本板成立目的為交流IT相關技術與MIS職場上的酸甜苦辣、企業資訊系統與應用。 二、處理原則  (一)板主對於未分類或分類不符之文章,有修改標題的權力。對於違規之文章或推     文可於公告後刪除。  (二)出水桶後再犯相同板規者稱為累犯,累犯計算期間為 1年。  (三)所有的違規處罰僅追溯至檢舉日板主群主動處理日前14日。  (四)對於板主判決有異議者,可先寄站內信向原判板主說明,原判板主會判定是否     變更或維持原判決。對最後的判決仍不服者,可前往組務板L_LifeJob 看板進     行申訴。  (五)欲檢舉者請站內信寄至任一板主信箱檢舉,信件標題需附上被檢舉人之ID,信     件內文需包含違規文章標題、文章代碼 (AID)及違規事實等資訊,未以此規     定提出的檢舉案件,板主得不受理。 三、板規  (一)請勿使用「過於激進」或「過於尖銳」的字眼發表文章與推文。     例如:罵人笨、無知或智障...等。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二)禁止發表無意義內容不充實與看板宗旨無關的文章。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三)歡迎IT產業類別的廣告文與產品情報文章,可立即發文。非IT產業類別的廣     告與情報,請先寄信給任一板主做審核。     禁止發表非符合上述條件之廣告文。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 7天。     [註]若是教育類(例如補習、賣書)等雖然主題是IT相關,但仍歸屬於其他產       業類別文章,請先寄信給板主審核。  (四)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未經當事人同意任意刪除或修改他人推文內容者,經當事人檢舉以此條處理。     板主得水桶30天以上並退文。  (五)欲發表徵才文章,請先詳閱下列規定:     1.請使用 [徵才] 類別標題,並使用預設格式範本填寫內容。      範本內包含:徵才公司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資福利等。     2.本看板只接受MIS、SI系統整合商等徵才類型文章。     3.薪資需有明確數值(台幣不需加註,人民幣或美金等外幣請另加註明)。      可列範圍(例如:58000~70000/月薪,80萬~100萬/年薪)。      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4.公司徵才文,聯絡信箱/電話必須為該公司信箱/電話。      為避免有人惡意竊取板友個資,若無公司信箱/電話者,禁止發表徵才文。     5.不開放鐘點、兼職等無勞、健保徵才訊息文章。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1天,累犯者水桶14天。  (六)自刪文條款     於本看板發表發問問題類型之文章,若已有板友推文回覆是屬於有意義的討論     ,在未經推文者的同意下,禁止自刪文章。     1.板主於平日檢查板內文章時,若發現有推文回覆是有實質意義內容的推文,      第一時間會將該文章標記 m文,以防文章被任意刪除。      禁止發文者隨意刪除或修改被 m文之文章內容或推文。     2.屬於閒聊、討論類型文章,暫不受板規6 自刪文條款所規範。      (板友若怕推文被刪,可使用「回文」備份文章內容及保障自己的著作)     3.板主有權將違反「自刪文條款」之文章,從資源回收桶備份回精華區,供板      友查閱。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 7天,第二次以上累犯者水桶15*2^(n-2)天,上限120天。  (七)非本板板主、直屬小組長或群組長及站長,禁止使用及回覆公告。     (轉錄站方公告者不在此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並退文。  (八)請勿發表為謀求個人利益之文章。 文章內文(含推文)或簽名檔部份或全部涉及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     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內容或連結。 初犯者水桶 7天,累犯者水桶180天並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S/M.1470587615.A.C84.html
文章代碼(AID): #1NfsBVo4 (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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