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私立光仁國民小學 兼任資訊組長

看板MIS (IT資訊人員)作者 (Gino)時間1年前 (2023/08/17 2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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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 臺北市私立光仁國民小學, 04198721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 108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423巷15號臺北市天主教光仁國民小學 職缺: 兼任資訊組長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 具資訊、網路管理專業知能及資訊融入教學能力者,並具備下列資格者: 1. 資訊相關科系畢業,曾擔任資訊、系統管理經驗者尤佳。 2. 若具下列實務經驗,能提出佐證文件或相關證照者尤佳 3. 曾擔任代理系統管理師或擔任網管工作經驗。 4. 具備TCP/IP網路基礎、資訊安全概念、電腦故障排除、網路檢修能力。 5. 伺服器系統建置、維護、管理,熟悉 Linux 操作和指令者尤佳。 6. 擅長網頁PHP、HTML、CSS程式撰寫與網站管理維護。 7. 熟悉Office文書處理、行政事務處理 具學習熱忱、善於與人溝通,配合度高,能獨立解決問題。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 否 薪資(月薪): 52k up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3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 全薪計算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 每日工作時間: 8:00AM~5:00P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具體內容請參照光仁小學官方網站徵才訊息 http://www.kjes.tp.edu.tw/p/405-1000-2824,c209.php 工作福利:保年終獎金一個月。在校用餐可享教職員優惠。 P.S. 享公/勞、健保 公司分紅與獎金: 有年終獎金及三節獎金 公司介紹: 本校由天主教聖母聖心會前會長范普厚主教發起創立,王永清神父為首任董事 長,現任董事長為洪山川總主教。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請寄到這兩個信箱, tea200@kjes.tp.edu.tw, tea62@kjes.tp.edu .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5.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S/M.1692274165.A.DE1.html
文章代碼(AID): #1atWtrtX (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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