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推薦EricOOXX搬家

看板MoveHouse (搬家板)作者 (空中散歩)時間16年前 (2008/10/04 01:19),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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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不好意思讓您有不愉快的經驗,我想可能在過程中有些誤會吧,當時我第 一次到達石牌路一段3X號時才注意到單邊車道為兩線道、路邊紅線、交警離我十 公尺(擔心罰單)、車流量很大....等等的狀況,隨即繞了一圈打電話告知,您 回覆說這交警應該不會開單,我便抱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停到定點,因為您的物品 尚未全數搬到1樓,最後總共在交警面前紅線臨停30分鐘,我的心裡更是著急, 萬一交警不客氣的開了罰單,我想您應該也不願意與我分攤罰金吧.... 引用您"規定是兩小時內,我沒有用到兩小時,陳先生就很不耐煩的催人。" 這個部份我的廣告文中可能表達的不好讓您誤會了,我會即時修改的。 廣告文中 #時間從上車地點的約定時間起算二小時,每超過半小時,加收100元 意思是兩小時內不會另外收超時的費用,只有超過時間上限才會另外收費,並非 是讓您買下我的兩個小時,通常自助搬家含車程大約一小時~一個半小時,用意是 讓同學們心裡有底瞭解我額外的收費有這一項(兩年多來總共收不到5次)。 至於您說我在催人....這個更是誤會了,若我沒記錯您一共有4張長桌、4張短桌 、16把椅子,疊上車斗後這已經是一噸車(總重2.75噸貨車)的貨量,在到達目的 地後因為看到您手上拿了兩把椅子便坐上電梯到5樓,在您下樓後就馬上建議較有 效率的搬運方式,也就是先把所有物品先下在電梯旁,然後再把電梯裝滿一次上 樓。 若還有其他令您不快的地方,也請您指教,若其中有誤會的部份也請您給我機會 解釋,謝謝。 PTT ID: EricOOXX 陳先生 ※ 引述《Magee (SARS)》之銘言: : [被推薦者/不推薦者名稱] : EricOOXX : [搬運日期/時間*[m : 10/3 下午四點半 : [搬運起點/終點] : 石牌路一段 林森北路五巷 : [簡述推薦/不推薦原因] : 東西有搬到指定地點,但是態度不佳,想找氣受的版友可以找這位陳先生搬。 : 規定是兩小時內,我沒有用到兩小時,陳先生就很不耐煩的催人。 : 從頭到尾臉色都很難看,感覺我好像欠他很多錢,好久沒受這種鳥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9.188

10/04 17:40, , 1F
恩 這樣得服務態度就對了 我把原文刪了
10/04 17:40, 1F

10/05 13:42, , 2F
推 有誠意的解釋~
10/05 13:42, 2F

10/05 19:51, , 3F
業者之間怎麼會差那麼多....推...
10/05 19:51, 3F

10/07 13:06, , 4F
我想~只要誠心的解釋與認真檢討,勇於承
10/07 13:06, 4F

10/07 13:06, , 5F
認自己疏失或是錯誤加上善意溝通,沒有人
10/07 13:06, 5F

10/07 13:07, , 6F
會趕盡殺絕,畢竟這是「人之常情」,妳
10/07 13:07, 6F

10/07 13:07, , 7F
釋出善意,想信對方也會釋出善意的:)
10/07 13:07, 7F
文章代碼(AID): #18vbGx3K (Move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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