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非責任制!!!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happy)時間14年前 (2011/12/01 01: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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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三行業排除適用責任制 回歸勞基法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2011.11.18 03:09 am 勞委會逐一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爆肝行業」,繼訂出保全業審核指引後,昨首度 公布醫療保健服務業等三大行業、約十五萬名勞工,將逐年回歸適用勞基法的正常工時, 首波最快從明年元旦實施。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考量時空、工作性質轉變,勞資學政四方經過多次開會討論, 鎖定人數較多、爭議性較高,將原先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醫療保健服務業」、「 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三種行業,優先排除責任制適用。 潘世偉指出,人數最多、爭議較高的醫療保健服務業,將分兩階段排除,手術室、急診室 清潔人員及救護車駕駛等,因可輪班、對醫療品質較無直接衝擊,優先從明年元旦排除; 手術室、急診室的醫護人員,則有兩年緩衝期,自民國一○三年才排除適用責任制。 另托兒所教保人員,則從民國一○二年元旦排除適用責任制;至於社會福利機構,如老人 安養院的輔導員、保育員或監護工,因照顧需要、須較多工時彈性,勞委會表示,仍暫不 排除,而改設參考指引,規定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十小時,也規定自一○三年起,每月 工時不得超過二四○小時。 根據勞委會統計,從九十八、九十九年上述三大行業的工作契約核備人數,僅四九一七人 。 但據了解,全台醫療保健服務業約十一萬五千人,托兒所保育員約二萬四千人,加上近萬 監護工及三千多名鋪床工,總計約有十五萬人受影響。 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等於是為服務業開的「後門條款」,既然每 年申請核備的人數這麼少,不如全面廢除,才能真正避免資方濫用責任制,讓勞工「工時 失控」,面臨過勞威脅。 他認為,勞委會只是「象徵性」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如此敷衍,無法跟勞工交代。 其他卅多種責任制行業,包括保全業、總統府的司機、會計服務業的會計助理人員等,也 都該剔除在外。 圖/聯合報提供 全文網址: 爆肝三行業排除適用責任制 回歸勞基法 | 責任制檢討報告 | 國內要聞 | 聯 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25826.shtml#ixzz1fD64en8I Power By udn.com 其實,民87年護理人員早就適用勞基法了... 只是,血汗護師太善良,不知爭取自己的權益... 醫護人員<除醫師外>101年1月開始適用勞基法!!! 但急診室.開刀房.產房.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器官移植小組必須等103年1月才開始試用 勞基法,有兩年緩衝期... 101年開始,上班超過8小時,依法可照勞基法領加班費!!! 這是法律明訂的,可別白白做白工,做到累死,還沒人會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5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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