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03年起 護理人員 全面回歸正常工時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請響應“姓名權”平等!)時間14年前 (2012/04/13 19:14),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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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勞委會昨日決定,自一○三年起護理人員全面排除責任制,回 歸正常工時,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兩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去年過勞死案例頻傳,勞委會著手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爆肝行業,決定將醫療保健 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等三個行業排除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 不過,為了減緩排除適用的衝擊,勞委會也針對影響人數較多的醫療保健服務業,規劃分 兩階段排除適用。第一階段排除對象,包括血液透析室、高壓氧艙單位、放射線診療部、 檢驗作業部門及血庫及呼吸治療室的醫事及技術人員(護士、檢驗師、放射治療師等)等 部分護理人員,三月底已公告排除適用。 至於人數更多的第二階段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療人員,主要為特殊緊急部門,則在後年起 排除適用,包括急診、手術、加護病房、產房、燒燙傷、精神科病房、中重度病房、手術 麻醉恢復室及器官移植小組的醫事及技術人員。 不過,在排除適用前的過渡時期,勞委會也另訂工時參考指引,明定特殊緊急部門的護士 等醫療人員,每日工時加上加班一天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遇有緊急情況,則不得超過十四 小時。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昨說,勞委會應全面檢討或立即廢止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 的三十多類爆肝行業適用行業,他也要求勞委會要在五一勞動節前要給個交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3/today-life7.htm -- 和笨女人結婚,不用太高興;因為:沒有聰明媽媽,哪來聰明小孩? 取/用/住公婆血汗錢的媳婦 vs. 養女--> 兩者的行為 + 處境--> 十分"雷同"??? 1.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別丟給夫家人(養)!╮(﹀_﹀")╭ 2. 我是女生:(婚前+婚後)不取/用/住公婆一毛,不侵害大小姑任何權益一毛!!!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解決性別不平衡問題的[唯一正解]:“雙姓”--> 雙姓執行越徹底--> 性別不平衡問題越少! --

04/13 19:49, , 1F
為何要等到103年?
04/13 19:49, 1F
※ 編輯: ha97 來自: 125.225.125.133 (04/1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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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月工時現在政府規定不能超過240小時 想到就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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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急診刀,所以每天都符合緊急情況,強制上班1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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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就算規定不能超過工時,能真正改變現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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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醫院規定刷卡異常要扣薪水~可是當事情做不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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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先跑去刷卡在回單位把事情做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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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在做表面.做假數字,真正問題很淺顯但卻被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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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Y0gm-0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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