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走失死亡 迦樂醫院判賠217萬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fatpooh (i live in 100 aker wood)時間14年前 (2012/05/28 21:00)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 7人參與討論串1/1
孔姓男子罹患「器質性腦症候群」、癲癇,屬於重度精神病患者,98年由護理人員
帶到外面看病期間卻走失,隔天被發現陳屍在芒果園,屏東地院昨天判決迦樂醫院
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賠家屬217萬5900元,全案可上訴。
98年8月,孔姓男子在迦樂醫院住院期間,因為被病友毆打,左臉頰被毆傷,當年8
月28日上午10點,由1名護理人員帶領孔男和其他7名病患到枋寮醫院看病;期間,
護理人員陪同其他病患看診,返回門診等候區時,發現孔男已不見蹤影,護理人員
趕忙報案,但發現時已是冰冷的屍體。
孔姓男子家屬主張,孔男屬於重度精神病患者,精神狀況已達無法處理個人事務,
院方將他帶到外面去看病,卻把他留在「開放式」門診區,導致孔男走失,癲癇發
作,無人照料死亡,認為院方該負責。
迦樂醫院方面則主張,孔姓男子當時已經轉院到國軍高雄總醫院接受治療,並非強
制住院的病患,且在枋寮醫院就診期間,院方的護理人員並沒有權利限制孔男的人
身自由,而且孔男走失時,護理人員也馬上向醫院、警察單位通報,認為孔男走失
與死亡,非院方的過失。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孔男的走失與死亡,和護理人員的過失有關係,護理人員應該
可以事先預防,因此判決民事賠償200多萬不等,全案可上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17295.shtml#ixzz1vwM1klOq
果然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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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tpooh:轉錄至看板 medstudent 05/2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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