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護士甄試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士(生)級
職稱 護士
名額 正取2名,擇優備取4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102/12/06~102/12/13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含檢覈
)考試及格,並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2、曾任地區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經驗3年以
上或曾任衛生局(所)擔任約聘僱人員、專案計畫助理3年以上。(均須有護理人員執業
登記者)3、具備下列訓練證照其中之一,且證照仍在有效期限內(須至報名截止日102
年12月13日仍為有效):1.CPR(心肺復甦術)、2. CPR+AED(心肺復甦術)、3.BLS(
基本救命術)、4.BLS-I(基本救命術指導員)、5.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6.EMT(救
護技術員)。4、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
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規定
之情形。
工作項目 衛生所公共衛生護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衛生所(宜蘭市復興路一段3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詳如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03年度新進護理人員甄選簡章(請至宜蘭縣政府
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www.ilshb.gov.tw/下載),本局保留簡章修改權利,如內容
有變更將另行於本局網站公告周知,並以本局新公布內容為準。意者請於102年12月13日
前(郵戳為憑)將簡章規定須繳交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2段287號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宜蘭市衛生所護士,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
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次甄選護士正取2
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4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
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
自動喪失錄取資格。聯絡電話:(03)9322634轉1429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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