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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實習時候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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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103683 (s103)時間7年前 (2019/03/16 11: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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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支薪的問題. 其實我們也是可以參考醫師的制度. 比如把實習改成見習. 然後考國考跟OSCE. 兩個都通過之後進入醫院當PGY. 一段時間可以就升級成正式人員. 這樣就比較不會有這樣的衝突了不是?. 不然就把PGY當成部分工時或是Function班的人力,也就是只作技術不負責其他照護. 這樣不曉得

推噓14(14推 0噓 21→)留言3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akadamaroia (ROIA)時間7年前 (2019/03/12 16:26),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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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實習是否支薪”其實有點關聯性. 錢由誰付呢?. 1.學校-----蛤?. 2.實習場所. 有錢拿表示有勞務,接下來想請大家分享實習過程的勞務內容. 有薪資和勞務關係就變成僱傭議題了,如普大科大和部分二技學生沒有證照,該如何合法執業?又是否應該要合乎勞基法?合法的話該以何種標準支薪?. 那現在,賤
(還有15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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