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有OPT card回台灣3個月,又考慮回美國,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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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uer時間17年前 (2007/09/17 04: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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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學校都是教. 至少拿I20+F1+EAD+ Offer letter or onsite interview 的證明文件. 你女朋友沒有留在美國找工作-->被刁難沒有要找工作意圖. 現在又進來-->有真的要pratical training嗎. 離開美國這麼久-->回來的目的. 所以是有可能被刁
(還有154個字)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ahuay (harry)時間17年前 (2007/09/20 14: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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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你的回覆.. 今天我有聽到另一個說法,. 就是當初有申請OPT時,學校會給每一個申請者另一張(新的)I-20 form,. 我的學校和我同學的學校都有這樣給每個申請者另一個新的I-20 form,. 這應該是正常手續.. 而這一張新的I-20有它的截止日期, 通常可以延續到畢業後半年才會截止.
(還有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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