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 請問我還有counter-offer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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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時間17年前 (2008/07/07 11: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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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接著這個討論繼續問好了. 既然這樣是違法的,那麼我想跟公司談到. 只要公司願意出移民程序的相關費用,我就不要求其他任何東西. 請問我該怎麼跟公司啟口呢?. 總不能直接說「這樣是違法的!你一定要出錢!」. 不然我大概試用期未滿就被找藉口開除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時間17年前 (2008/07/07 00: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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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頭答應了一個公司,在洛杉磯. 公司當初開給我的薪水是時薪33,也就是年薪六萬八左右. 公司在電話中跟我談過福利,大概就是standard,不特別好不特別壞. 同樣的職位在學校系統裡的時薪是大約40(九個月),總薪水比較低但是福利也比較好. 我在網路上稍微查了一下,時薪33似乎是平均薪水. 加上我
(還有29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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