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 在美工作台灣報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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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因為個人海外所得有670萬免稅額所以沒有太注意台灣報稅問題. 但因為去年結婚變成明年開始要夫妻合報 (第一年可以分開報稅). 再加上台灣肥咖條款也開始上路了 所以想了解一下. 1. 夫妻所得現在可以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但是我查到的是670萬免稅額還是一樣是以戶為單位不曉得有沒有理解錯誤?.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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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一般在灣區工作幾年以後,收入很容易就會超過 670 萬. 這樣就會超過台灣的免稅額導致要繳稅了. 雖然可以先在台灣繳稅再向美國抵稅. 可是申報上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 例如像是. (1) pre-tax 401k / HSA contribution 在美國當年不繳稅. 可是報給中華民國的時候,要
(還有29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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