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北美] 請問在美國工作 在台灣貸款 買美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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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想追問幾個問題. 目前跟原po差不多的情況. 1. 只是我額外在想的是房子房我的名字vs 父母(非美國人)的利弊. 在我看來放自己的名字好處是有賣房前五年住兩年的增值稅50萬credit. 而放父母的名字好處則是flat tax rate而且買賣時比較有彈性(不用強制住兩年. 2. 看到留言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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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結束在台灣十年的工作,搬回到美國。. 從台灣工作辭職前,想說不借白不借,作了生平第一次信貸,借了三百萬台幣轉到美國。. 在美國新工作開始後,因為relcoation package有mortgage subsidy,所以前陣子忍著. 高利率還是買房了。. 這時發現台灣借的三百還蠻好用的,可惜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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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美利差太香,不吃不行。. 在贈與人沒美國身份,受贈人有綠卡的情況下. ,建議作法是父母直接將錢匯到你美國的戶頭,不要經過你台灣的帳戶轉一手再出來。. 不轉一手的原因,一是銀行作業流程,大筆海外匯款應該得本人臨櫃辦理,特別飛一趟不值得。. 二是申報FBAR,帳戶餘額超過10萬鎂就得申報,但你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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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用turbo tax 報稅. Itemized deduction. 州稅withhold 加上房屋稅 超過10000 算10000. Standard deduction 2022 = 25900. 25900-10000 = 15900. 所以一年的利息超過 15900. 用item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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