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專利之附屬項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蜘蛛)時間18年前 (2007/04/12 12:54), 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台灣審查基準 多項附屬項之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依附多項附屬項 但聽說國外專利 特別是美國專利(聽別人說的)好像沒有此限制 請問這是真的嗎? 若是真的豈不造成項次之間混亂 所保護之專利範圍不是會造成不明確嗎?? 請教本版諸位資深專利高手給予指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03.207

04/12 13:51, , 1F
據說..USPTO會自動把多重依附的請求項視為多個單一附屬請求項
04/12 13:51, 1F

04/12 13:52, , 2F
所以就不會有不允許多重依附存在的問題。
04/12 13:52, 2F

04/12 13:53, , 3F
而且,多重依附未必會造成項次之間的混亂。(個人覺得啦)
04/12 13:53, 3F

04/12 14:28, , 4F
就是美國專利不准多項依附 這跟美國專利收費方式有關
04/12 14:28, 4F

04/12 14:29, , 5F
台灣 只是因為亂抄人家的專利法 也不去管立法精神
04/12 14:29, 5F

04/12 14:30, , 6F
所以才會抄出這種不知所以的法條
04/12 14:30, 6F

04/12 16:24, , 7F
美國允許多重依附 但不允許多附多 請看 MPEP 608.01(n)
04/12 16:24, 7F

04/12 16:33, , 8F
另外 將多重附屬展開以計算項數的方法在該節中也有示範
04/12 16:33, 8F

04/13 01:06, , 9F
多直附多&多間附多,並不會不合邏輯
04/13 01:06, 9F

04/13 01:08, , 10F
主要是不方便審查,無法直接看出包含對象的數目及範圍
04/13 01:08, 10F

04/13 01:09, , 11F
此外,當附屬項進行修正時可能造成問題,無法合理解釋範圍
04/13 01:09, 11F

04/13 23:49, , 12F
建議試著從不同角度多寫幾組獨立項,減少無實益的附屬項
04/13 23:49, 12F
文章代碼(AID): #167Rk9dP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67Rk9dP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