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的合約
※ 引述《uoyihc (dormSeventh409)》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版上的前輩
: 我是初進這行的菜鳥
: 最近主管給我看"試用期"聘約
: 裡面有個"競業條款"
: 請問各位前輩跟公司或是事務所簽約的時候
: 有包含"競業條款"嗎
: 也就是離職之後x年內不得受雇於相同行業
: 擔心若是之後合約滿了如果沒有繼續受聘 又不能去其他同業工作
: 是不是就要被迫轉行了?
: 主管是說若是離職後轉去in house基本上他們不會用這條款限制我們
: 但是這樣變成被限制只能去in house 感覺少了很多應徵求職機會
: 或是適用期間覺得環境不好 想要換一間試試看
: 是不是也會受到這條款的限制 ?
: 能不能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
: 我是不是可以放心的簽下去呢 ?
: 還是條款部份我有什麼可以向主管爭取的空間嗎 ?
: 謝謝 :)
基本上公司不能用契約限制勞工的工作權, 但內容如果是合理的限制是有效的
那要更進一步看你的契約內容
ex: 離職後並無其他謀生技能 而公司又無給付你沒工作時的補償金
這明顯就是不合理的
通常競業條款比較針對經理人 研發人員等握有公司內部資訊的人
他們拿的報酬比較多 機密也知道的多 跳槽到同類型的公司對原公司傷害很大
可以參考一下kimo的文章 XD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52010816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3220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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