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的合約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皿′)@m)時間17年前 (2008/11/10 00: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uoyihc (dormSeventh409)》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版上的前輩 : 我是初進這行的菜鳥 : 最近主管給我看"試用期"聘約 : 裡面有個"競業條款" : 請問各位前輩跟公司或是事務所簽約的時候 : 有包含"競業條款"嗎 : 也就是離職之後x年內不得受雇於相同行業 : 擔心若是之後合約滿了如果沒有繼續受聘 又不能去其他同業工作 : 是不是就要被迫轉行了? : 主管是說若是離職後轉去in house基本上他們不會用這條款限制我們 : 但是這樣變成被限制只能去in house 感覺少了很多應徵求職機會 : 或是適用期間覺得環境不好 想要換一間試試看 : 是不是也會受到這條款的限制 ? : 能不能請各位給我一些意見 : 我是不是可以放心的簽下去呢 ? : 還是條款部份我有什麼可以向主管爭取的空間嗎 ? : 謝謝 :) 基本上公司不能用契約限制勞工的工作權, 但內容如果是合理的限制是有效的 那要更進一步看你的契約內容 ex: 離職後並無其他謀生技能 而公司又無給付你沒工作時的補償金 這明顯就是不合理的 通常競業條款比較針對經理人 研發人員等握有公司內部資訊的人 他們拿的報酬比較多 機密也知道的多 跳槽到同類型的公司對原公司傷害很大 可以參考一下kimo的文章 XD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52010816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322099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6.101
文章代碼(AID): #195muWw6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95muWw6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