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內優先權 & 改請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皿′)@m)時間15年前 (2010/08/20 19:5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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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有朋友想申請 台&美 GUI專利, 來問我細節 以下是我的擬答 XD A: 由於98年底專利法修正草案, 設計專利(草123II)才納入 GUI為申請標的, 而且 草案153不溯及新法修正前申請的新式樣, 故我建議的內容如下: 1. 先在台灣申請發明不實審, 以台灣案到美國申請design (6個月內優先權) 2. 若台灣1年內修法施行, 恰好可以主張國內優先權, 重新取得申請日, 如此就符合新法, 再以改請方式成為"設計". 上述要滿足的前提蠻多的 (ex: 台灣在申請後1年內修法 就是瓶頸反應 XD) 不知我的建議可行嘛 ? 另外用迂迴方式主張 新式樣的國內優先權不知是否可行 ?(會用哪一條核駁我 ?) 謝謝大家看完我的問題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9.66

08/21 00:42, , 1F
新式樣沒有國內優先權
08/21 00:42, 1F

08/21 00:46, , 2F
建議你申請發明比較實在,試著找出上位概念保護住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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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2:59, , 3F
最近PATENT版突然變得超專業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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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2:48, , 4F
以上位概念保護GUI 這claim寫法高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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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9:59, , 5F
GUI申請發明這個話題可以開一篇討論,各國差異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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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4:18, , 6F
用發明申請GUI怎麼做呀 ? 台 美有成功的範例或案號嘛 ?
08/23 14:18, 6F
文章代碼(AID): #1CRcooNS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CRcooNS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