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US母案申請不公開 CA申請是否須一併申請不公開?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嘻嘻)時間12年前 (2014/04/11 23:53), 12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先進 想請教一下 US母案申請不公開 目前粗略看法條惟有對其他在有18個月公開制度的國家申請時 需於期限內向USPTO提出聲明 小的不才 卡在一個部分 那如果在US母案現已收訖Notice of allowance 有申請不公開 現在欲提CA案 主張正常公開 這樣有需向USPTO提出相關聲明嗎 還是USPTO對於不公開的規定 僅只規範於在外國的申請案 對國內優先權的部分 並無此相關限制哩?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47.16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tent/M.1397231588.A.596.html ※ 編輯: lovesimple (61.70.247.163), 04/12/2014 02:02:11
文章代碼(AID): #1JI0_aMM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JI0_aMM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