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引用記載形式?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費爾)時間4年前 (2020/10/23 10:45), 4年前編輯推噓13(13019)
留言32則, 1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新型案 偶爾會遇到審查委員要求引用記載形式 (就是附屬項缺少「所述」) 有時候會專為修這點發oa 之前曾經去電詢問這個規定在哪 審查委員也沒清楚交代 只說這樣比較好 我知道這是小問題,修完就可以結案了 只是客戶覺得奇怪 要修什麼 居然是因為「審查委員覺得這樣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96.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603421134.A.C65.html

10/23 13:06, 4年前 , 1F
是我的話,我會回「記載不明確,不清楚有沒有引用;或者沒
10/23 13:06, 1F

10/23 13:06, 4年前 , 2F
有前置基礎,導致不確定是否引用先前的請求項」。
10/23 13:06, 2F
如請求項1所述之 如請求項1之 缺所述有很不明確嗎?我看不出差別

10/23 13:49, 4年前 , 3F
你據理力爭不要修 看看會怎樣
10/23 13:49, 3F
不好吧,拖到客戶時間,覺得母湯

10/23 15:18, 4年前 , 4F
不要找自己麻煩 而且 所述 該 這個叫前述詞吧
10/23 15:18, 4F
不是技術特徵前面的前述詞/冠詞 況且審查基準也沒寫

10/23 15:23, 4年前 , 5F
錯了 應該叫定冠詞
10/23 15:23, 5F

10/23 15:36, 4年前 , 6F
這點真的很重要
10/23 15:36, 6F

10/23 15:36, 4年前 , 7F
不要自己找麻煩
10/23 15:36, 7F
不太懂這有多重要 請前輩賜教

10/23 16:12, 4年前 , 8F
審查基準裡面的附屬項範本都沒所述兩個字(?)
10/23 16:12, 8F

10/23 16:14, 4年前 , 9F
是這個沒錯,謝謝 缺少標的名稱前面的所述就不行

10/23 16:15, 4年前 , 10F
若是我 我應該會好聲好氣打去勸審委撤 不撤再往上反映…
10/23 16:15, 10F
溝通過了,就是不能解決才發文QQ 有考慮,投局長信箱試試看

10/23 16:25, 4年前 , 11F
the said ABC....the ABC...所述之ABC..
10/23 16:25, 11F

10/23 16:26, 4年前 , 12F
現還會挑..不能用所述之該ABC...只能...所述之ABC...
10/23 16:26, 12F

10/23 16:34, 4年前 , 13F
the said ABC-->所述之ABC the ABC--->該ABC
10/23 16:34, 13F

10/23 18:35, 4年前 , 14F
可不可以再講具體一點阿,是「如請求項一之某某」
10/23 18:35, 14F

10/23 18:36, 4年前 , 15F
和「如請求項一所述之某某」的差別嗎?
10/23 18:36, 15F

10/23 18:36, 4年前 , 16F
如果是,同意樓上P大,審委問題
10/23 18:36, 16F
是的沒錯

10/23 19:51, 4年前 , 17F
這個應該可以不用報告客戶,直接做修正
10/23 19:51, 17F

10/23 22:03, 4年前 , 18F
審委是用專施行18條來核駁?但該條沒有規定到一定要
10/23 22:03, 18F

10/23 22:03, 4年前 , 19F
加“所述”。新型的話,也難以用請求項之揭露明顯不
10/23 22:03, 19F

10/23 22:03, 4年前 , 20F
清楚來核駁。所以,有空的話,且客戶不反對,就據理
10/23 22:03, 20F

10/23 22:03, 4年前 , 21F
力爭看看
10/23 22:03, 21F
這個…我不好意思拿客戶的案子耗在這 據我觀察,部份審查委員才會要求這點 有考慮自己申請一案試試 但不知道智慧局新型案是怎麼分配的

10/24 00:03, 4年前 , 22F
新型形式審的審委其實不太熟悉發明的實務,所以常常
10/24 00:03, 22F

10/24 00:03, 4年前 , 23F
會被刁一些很無所謂的文字
10/24 00:03, 23F
玩這種文字遊戲,實在沒必要 ※ 編輯: Flitz (114.136.194.248 臺灣), 10/26/2020 11:48:18

10/26 23:27, 4年前 , 24F
我覺得實務上還蠻對審委要求的呀,就是不清楚。講了更清
10/26 23:27, 24F

10/26 23:27, 4年前 , 25F
楚不是更好嗎?會幫你檢查的審委其實我還蠻感謝的耶,不
10/26 23:27, 25F

10/26 23:27, 4年前 , 26F
然等到專利要用時,老是覺得小問題很多。
10/26 23:27, 26F

10/26 23:31, 4年前 , 27F
不過我碰過事務所的人都很會說話,說,我們的經驗是身為
10/26 23:31, 27F

10/26 23:31, 4年前 , 28F
這樣要求,比較難克服,你要嘗試,還是配合但不影響專利
10/26 23:31, 28F

10/26 23:31, 4年前 , 29F
範圍呢,決定權還是客戶有的,他若要花錢一直爭執也是他
10/26 23:31, 29F

10/26 23:31, 4年前 , 30F
的決定。
10/26 23:31, 30F

10/26 23:32, 4年前 , 31F
好多錯字,抱歉。
10/26 23:32, 31F

10/27 17:26, 4年前 , 32F
往上反映不用到局長信箱啦 打給組長就夠他麻煩了…
10/27 17:26, 32F
文章代碼(AID): #1VaaFEnb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VaaFEnb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