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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跟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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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時間17年前 (2009/03/04 1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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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就是 顯而易見阿 XD 103 還會有什麼理由. 不過細看了一下 其103 不是要來打其獨立項的耶 = =a. 前案是有一堆 但還沒看到有人會利用比例來claim的.. 審核官又拿不到"三年"前的物品來實測 (應該說..不會?).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

推噓6(6推 0噓 9→)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時間17年前 (2009/03/02 17: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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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專利申請A.權利範圍之獨立項為:. 1.元件A之面績為元件B之8倍. 2.元件A和元件B之距離為元件B邊長的3倍. 審核官以其係一習知之技術為由 各以102 及 103 款以核駁之;. 申請人之答辯如下:. 大意為 其引証案中之圖示及說明書並無清楚的說明元件A&B之比例,其參考性不大. 應不能
(還有55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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