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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申請新型專利範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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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闢的學說爭議. 侵害權行為的發生(A)=>訴訟過程(舉證責任B)=>結果/負侵權責任(C). 依時序:. 一開始. lkw的論述. 對方如果不知道你擁有專利或已經申請在案. 他即使抄襲(A),也是不會有任何侵權責任(C)。. leanyous的論述. http://0rz.tw/w0BSo 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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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大大的回文~ 真開心專利板從一些圈圈叉叉的事回到討論的主軸~XDDD. 其實發明人他不在意剩餘年限短. 這個新型其實他只想做頭幾年的生意. 但他希望不要那麼快被看到技術. 因為量產上 即使看到該新型說明書. 也無法那麼快做出產品. 也就是說 等人家看完新型 做出東西. 發明人已經有很充裕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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