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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論文與專利申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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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時間15年前 (2010/09/05 10: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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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人為老師A B 及 你C. 該老闆算是 A、B 其中一位還是?. 私以為 申請權即專利權利人 在發明人知情未列入申請權人. 代表發明人已經把權利讓渡或放棄 除另有契約規定. 否則必然會出問題. 是的。(  ̄ c ̄)y▂ξ. 根本上是由契約來約束 如未約束則為平分 有意見就法院見囉. 契約的撰寫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itejoker (懷特救可兒)時間15年前 (2010/09/05 10: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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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人在專利申請程序完成之後即成為專利權人. 有關共同申請專利,可以參考專利法第12、13、61、62條. 簡單地說,如果發明人填你+老師 申請人填老闆. 那申請程序完成獲證後,老闆才是專利權人,你及老師都跟專利權無關. 參考專利法第61條. 原則上是對的,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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