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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專利師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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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4→)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kk (達克)時間12年前 (2013/12/19 02: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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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kfnbblf. 這期的北美智權報有提到修法. 修正重點:. 修正專利師執業方式. 專利師的執業方式修正為:設立事務所、受僱於辦理專利業務之事務所以及受僱於法人三種方式。最後一種執業方式的受託代理範圍,限於任職之法人專利業務,不得為其他法人以外之人辦理專利業務。
(還有1217個字)

推噓5(5推 0噓 12→)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kk (達克)時間12年前 (2013/12/07 01: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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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專利師法要修法 方向如下 (只記得幾條). 1. 法人可以顧用專利師 以前只有事務所或自己開業的樣子. 不過 這有點像鴻海條款 好奇的是 鴻海現在難道不是這樣??. 2. 定期在職進修. 就我所知 醫師法好像也有這種規定. 不過專利師比照醫師???. 3. 一定資歷的審查官可以免試拿專利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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