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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在台灣起訴主張他國專利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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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des13 (鬼)時間12年前 (2014/03/13 10: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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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法院連在本案審酌有效性抗辯都沒有權利對我們是更有利」. 臺灣法院是有權審酌“有效性抗辨”的,請參照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6條規定。. 詳細資訊可再參考:. 專利侵權訴訟實務. www.taiwanncf.org.tw/ttforum/43/43-19.pdf. 小弟整理的筆記。. 專利有效性的
(還有815個字)

推噓17(17推 0噓 35→)留言5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rley (莫忘初衷)時間12年前 (2014/03/10 13: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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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甲為台灣法人,具有德國專利A,在台灣沒有申請。乙亦為台灣法人,. 甲在德國參展時發現乙在德國有輸入,販賣和要約A'產品侵害了A專利,. 因此想在台灣對乙提起訴訟,請問甲得否依據A德國專利在德國被侵害提起. 訴訟?如果可以可以請求的標的為何?. 我一開始直覺是認為可以提起,但準據法是德國法
(還有7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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