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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一章 2.4.2 簡潔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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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應該是認為更依據B就可以表達了. 除非你要表達的是「A與B的關係」,要不然獨立項依據A、附屬項載明更依據B就可以. 但是這其實是沒事找事(審查委員自由心證). 這裡其實簡潔的作法是「4. 如第3項的OOO,其中更依據該D1做XXX」. 這個其實真的應該簡化,所以相較於上一種審查意見,我對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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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一篇 OA,有一些疑問想要請教各位前輩,謝謝大家。. @ Claim 1 有提到 => 依據 A 計算出 C. Claim 2 提到 => 依據 A 計算出 C 之步驟更包含依據 A 與 B 計算出 C. 審查委員說:所載依據 A 與 B 計算出 C 裡面的依據 A 係重複記載請求項 1 的
(還有11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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