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atent ]
討論串[新聞] 寶可夢進不了台灣 因為這個人?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來源:.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WebArticle.aspx?id=62266. 標題:. 律師自爆擁有專利,槓上最夯手遊公司. 寶可夢進不了台灣 因為這個人?. 真的是因為專利才進不了台灣嗎?. 以下是他的專利:. 公告號:I300720. 專利名稱
(還有414個字)
內容預覽:
最近看到這則新聞。. 在統計上,台灣專利訴訟勝率只有1~2成,勝訴且超過1億以上的案子,1年可能僅有1~2件. (私下和解我就不會知道)。. 我認為要在台灣拿到1億賠償金還蠻難的,但藉由這新聞炒熱身段,加上Pokemon如果. 嫌麻煩願意給付和解金,是有可能談成和解下車。. 畢竟電商類的專利侵權,在
(還有75個字)
內容預覽:
提一個國內能見度比較低的案子. 一個紙上談兵的申請案(但技術揭露程度不太一樣就是了)。. 當年富田誠次郎(系爭專利US7417664)在美狀告任天堂3DS裸眼3D技術侵權. 2013年->判賠3000多萬美金.... 2014年->判每台要支付批發銷售利潤一定比例的權利金. 2016年->判未侵權.
(還有194個字)
內容預覽:
王先生的專利,不管最後更正成方法或裝置的請求項,新的請求項應該要包含. 「主機伺服器;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定位系統」。. 且應該也沒有機會再修範圍,讓它不需要包含具無線網路功能之攜帶型裝置;定位系統。. 雖然直接侵權有困難,但是間接侵權還是能夠成立。. 寶可夢這個遊戲,是以直接侵權王先生的專
(還有538個字)
內容預覽:
推 piglauhk: 我想法是 寶可夢軟體本身若不結合手機及伺服器是不能玩 08/04 09:10→ piglauhk: 的 所以視為不能另作他用的元件 請查照 08/04 09:10推 iptaiwan: 「軟體本身」是哪個元件?系爭項是方法項,不是裝置項. 想起以前黑莓機的案子,查了一下。.
(還有104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