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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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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7推 1噓 7→)留言1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SPEman (speman)時間6年前 (2018/04/29 11:57),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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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不知道有沒有懂美國實務的前輩,. 因為對於他的說法感到好奇,所以想請教前輩的意見,非常感謝!. 一他的說法,一般走PCT通常都會一開始就寫好被授權人,不會事後再轉讓嗎?. "照師沛恩的案例來看,申請人是師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包含吳茂昆在內的四位. Member ,但申請專利的被授權人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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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colinh (ColinH)時間6年前 (2018/04/29 19: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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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下記錄,以國立大學名義申請PCT應該是沒有問題. 進入中國時才會被改掉國立或改成其他申請人. 英文PCT進中國甚至有國立沒改掉的記錄. 最後面兩篇CN的檔案上就寫著國立台灣大學. 可能是SIPO那時漏掉. 其他台灣國立大學用national xxx university申請PCT的記錄還很多.
(還有100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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