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增修板規-智慧財產權
關於「何時開始找教職」這一系列文章 因部分言論已造成當事人多方的困擾
(而不幸中的大幸:這一篇未轉錄到他板,影響當事人的前程。)
-- 故已刪除先前 3951、3952 兩篇文章。
再次提醒 創板至今板規:
a.禁止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包含真實姓名、住址、電話號碼) 及站上信件
違反此則 原發文者文章刪除 劣文1個 永久禁止於本板發文
至於「個人智慧財產權」的維護,PhD板愧以學術自居,實需有防微杜漸的作為,
以免日後發生遺憾,本板再次強調「網路文責需自行負責」。
為維護本板良好討論風氣,本板自即日起,增修板規如下:
未經原作者同意,私自隨意轉錄他人文章者,一經原作者來函檢舉
(檢舉信件檢附在公告之中),將禁止發文權利 3週,以茲警惕。
本規定 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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