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報到日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休息一下)時間15年前 (2011/03/25 13:56),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又再來打擾各位, 之前有請問過休假年資的問題, 網友是說要離職及報到同一日最好, 可是我今天打電話去問報到機關,她是說叫我3月底前一定要去報到, 這樣比較好。(理由就跟網友們說的一樣) 我就問說是否我可以31日早上在現在機關離職(臨時人員),下午過去報到呢? 她說我若簽31日離職,也就是做到30日, 所以31日早上根本不用去原機關,可以直接來報到機關就行了。 這樣好像跟網友們建議的不符,根本沒法子弄在同一天。 目前我還是跟對方回復31日會去報到, 但還是想知道,同一天離職與報到到底是怎麼處理的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3.164

03/25 14:05, , 1F
對拉,就是那樣。
03/25 14:05, 1F

03/25 15:00, , 2F
【若簽31日離職,也就是做到30日】← 正確無誤!!
03/25 15:00, 2F
所以,這樣就算視同一天離職與報到了嗎?

03/25 17:06, , 3F
離職日是31...你在跑離職單的時候離職日就填31
03/25 17:06, 3F

03/25 18:13, , 4F
順便問一下,臨時人員的休假退休年資,有辦法提敘嗎?
03/25 18:13, 4F

03/25 18:14, , 5F
如果沒辦法的話,不用特地弄同一天吧
03/25 18:14, 5F

03/25 18:15, , 6F
第8條:公務人員曾任下列年資,不予採計提敘:
03/25 18:15, 6F

03/25 18:15, , 7F
三、臨時人員(含職務代理人及按日、按時、按件計酬之人
03/25 18:15, 7F

03/25 18:20, , 8F
局考字第0970017680號,看來休假第一年好像也沒辦法銜接
03/25 18:20, 8F

03/25 18:20, , 9F
要不要先打電話去問報到機關的人事,如果離職報到同一天
03/25 18:20, 9F

03/25 18:21, , 10F
沒好處,那就趕快辭職,在3月底前過去報到吧
03/25 18:21, 10F
我是有先問過目前的人事單位, 她是跟我說把資料帶去,次年開始應該就會算進去了。 新的人事單位則是說這項業務是另一位小姐負責的,叫我報到時再詢問就行了。 我是一定會三月底前去報到的啦。^^ 又我有上網查了一下: 銓敘部80年1月25日80台華法一字第0513673號函釋規定略以, 為基於權益平衡及同為政府機關貢獻心力, 該部同意自79年起按月支薪且其薪給非在人事經費項下支付之臨時人員, 經補實或轉任編制內公務人員後, 其服務年資准予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9條(按現為第8條)規定, 於其轉任公務人員滿1年後,得併計休假。 按日、按件計酬之臨時僱員,以其性質與前開所稱之臨時人員有別, 其服務年資經補實或轉任公務人員後,仍不宜併計休假。 茲以上開本部函釋意旨所稱按月支薪之臨時人員, 係指其定薪資之時即以月為準計酬,而非僅指按月發給薪資而言。 ※ 編輯: oz 來自: 111.250.23.164 (03/25 20:37)

03/26 22:21, , 11F
轉任滿1年後開始併計休假,所以看來你有沒有辭職離職同天
03/26 22:21, 11F

03/26 22:22, , 12F
沒影響耶,都是明年才開始算休假
03/26 22:22, 12F
看樣子是這樣,所以我才不太明白弄在同一天是如何辦到的, 及同一天是對哪一項事情有所影響。 不過因為工作還要交接及簽離職的緣故, 還是壓在最一天好了,避免造成現在單位接辦人的困擾, 以上謝謝各位的幫忙,謝謝哩。 ※ 編輯: oz 來自: 111.250.5.49 (03/27 21:39)
文章代碼(AID): #1DZ2w1JP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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