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函釋卻說不要用?!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網路成癮真不是件好事)時間15年前 (2011/04/10 02:21), 編輯推噓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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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有時不見得是正確的解釋法律 仔細思考後,覺得應該要用的話,就用吧 被長官改後,再把原本的稿附在後面留做紀錄 話說我們機關某個單位對於法律的解釋真的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在法律修正後,舊有的函釋並沒有逐一檢討修正廢止 已經變動的條文,相關的函釋有的說可以用,有的說不能用 外人很難分辨到底是怎麼判斷能用跟不能用的(絕對不是以法律原則去看) 訂有時效的規定,在請求權罹於時效當然消滅後 可以因為條文變更符合給付的條件,變成又有請求權 這一切也只有一個二層決行的函釋就決定了 信誓旦旦說函釋沒有錯,但上法院時又趕緊把函釋廢掉 所以建議還是運用你對法律的專業認識好好思考後再決定要不要用吧 ※ 引述《yenyan (瀏海比較美)》之銘言: : 明明有函釋,長官卻說不見得要照用? : 這樣合法嗎? : 感覺好像要我睜隻眼閉隻眼辦事...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趁著剛過年學期還未開始,若您大掃除整理有不需要的書籍、任何雜物,*** 歡迎來公益版Ptt-Charity給需要的單位,您用不著的東西可能就是他們的寶貝!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喔! 市民廣場->3.PttAction->7.Ptt-Charity 公益版歡迎您一起舉手之勞做公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02.32

04/10 02:36, , 1F
我那篇函釋是像解釋名詞般的有兩個要件,但長官卻說不必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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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也沒關係吧...聽起來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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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要便民 你怕到時變成圖利 大概是這個意思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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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確定能不能用 就再申請一次函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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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3:33, , 5F
那單位自己就是解釋函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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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nderbb 來自: 122.116.102.32 (04/10 03:35)

04/10 09:25, , 6F
有下級機關以舊有函釋牴觸現行法為由請中央部會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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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6, , 7F
結果中央部會下達的解釋函扯一堆有的沒的,說明三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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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說明四又說原有爭議的函釋停止適用.偏偏說明三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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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部分跟說明四有些雷同,而且也是明顯違反現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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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8, , 10F
有些中央的函釋看看就好,那些中央承辦人長官也很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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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997,感覺很像是你所說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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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你先發函或寫信向法制單位求助 留個證據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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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法制單位沒辦法處理的話 向權責機關或上級機關法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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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解釋啊 請注意 你不是反應你的困境 而是請求法律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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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沒啥越級報告或跟長官不合跑去申訴的疑慮了(怕妳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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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自己就留下伏筆吧 大意就是等解釋後再談 文字敘述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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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表達那就妳自己想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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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函出去,不是都還是要長官蓋章才可以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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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48, , 19F
那你寫信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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