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任用資格疑 …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1/04/19 17:09),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leoapacer (leoapacer)》之銘言: : 各位先進: :   因本人最近投履歷應徵國小主任職缺,該職缺應具備資格條件為『具有主計人員設置 : 管理條例第15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而本人被通知前往面試,結果面試當天,於 : 面試時才告知不符『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第二款經會計,審計,統計人員相當職 : 等考試及格,並曾任主計或審計職務一年以上,具有擬任職等之任用資格者』,就直接回 : 家(害我當天請年休假,又不符資格白跑一趟).本人任職情形如下,請各位先進幫忙檢 : 視小弟是否符合『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3款之其中一款』: : (1)本人95/3/15~98/3/31:初任公職(應94地特四等會計考試分發) 三本 : (2)98/3/31~98/12/15因97地特三等會計考試分發到他機關就任. 六本,從 7/31 起算,到12/15 計有4 個多月. : (3)98/12/15至今:因98年高考分發到中央單位就任(有申請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 六本,從 2/14(12/15縮短應該是2/14及格)到現在應該滿一年了. 會計主任應該是七或八職等薦任職吧,該機關應該是根據這一點請你領便當的. ^^^^^^^^^^^^^^^^換言之,該校不收權理報名參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90.53

04/19 17:12, , 1F
話說...應該連便當都沒有吧 XD
04/19 17:12, 1F

04/19 17:21, , 2F
對了,若六本但有一甲二乙全年考績的話=有七本任用資格
04/19 17:21, 2F

04/19 17:22, , 3F
所以若因為卡住六本頂職缺而無法跳七本的,可以應徵
04/19 17:22, 3F

04/19 17:22, , 4F
但若碰到寫著"七本合格實授"還是領便當啦....:D
04/19 17:22, 4F

04/19 17:48, , 5F
我猜是因為原PO高考合格實授未滿一年所以資格不符
04/19 17:48, 5F

04/19 17:48, , 6F
因為國小會計主任大多為薦任第六到第七職等職缺
04/19 17:48, 6F

04/19 17:50, , 7F
國小會計主任,目前看過的都是6-7的缺,可能是五樓講的這樣
04/19 17:50, 7F

04/19 20:36, , 8F
會計主任不是用14條?
04/19 20:36, 8F

04/21 11:02, , 9F
我應徵的國小主任職等是薦6~7的缺,需求單位公告的資格是
04/21 11:02, 9F

04/21 11:03, , 10F
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
04/21 11:03, 10F
文章代碼(AID): #1DhL4ob3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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