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學校人事准假權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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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校同事在家摔倒 整個腳踝骨折. 只在事後請了1天假在家修養. 剩下的時間都拄著拐杖去一樓教室然後坐著上課. 需要的時候還會單腳站立寫字. 期間需要上廁所時也是拄著拐杖去上. 感覺很辛苦,但也是撐過來了. 他說老師的事病假就是14天. 沒有假就是乖乖來上班. 不要浪費國家的錢。. --.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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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請的是公傷假 …學校當然可以准駁. 如果真的很需要休養 …. 那就請病假或是延長病假啊 …. 這時就沒准駁的問題的 ……. 公傷假 通常都是從嚴審核 …. 而且 主管為了不想當壞人. 都會叫人事室寫意見 ……. 一來 …不會得罪人. 二來 …責任推給人事室. 先搞清楚你是要請公傷假 不是 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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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應該是 老師 吧....... 請問,是 哪一隻腳趾頭 不能落地???. 若不能落地,有沒有打石膏????. 若不能落地,. 不知道有種醫療器材,叫作 拐杖?. 不知道有種醫療輔助器材,叫作 輪椅??. 不知道有種辦公椅子,是有輪子的?? 可以讓人坐著滑來滑去???. 自己是藝能科老師,若今天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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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您幾個公立醫院醫師開過的. 1.住院後3天 宜"在家"或有人照顧處休養14日 <--手術(後來回診 有續開休養30日). 2.建議"静躺"休養至分娩 <-這位同仁懷孕2次流產2次 第3次醫師直接這樣開. 寫的超清楚.... 休養 是模糊辭.... 病人嚴重到一定要住院或在家或特殊照顧情形.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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