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有關小學校校護兼任出納業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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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1推 1噓 8→)留言2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7年前 (2018/10/28 10:03),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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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鄉民,真的很有趣...... "最好法有明文規定,校護 不得擔任 任何 非校護以外的工作". 再者,自己腦袋想一想. 一個6班小學校,放一個校護. 一個36班大學校,也是放一個校護. 他馬的你哪個人哪個長官,. 會敢講出. "6班小校校護,也依法不可以兼任任何行政工作". 這種荒謬話??. 好
(還有1187個字)

推噓18(24推 6噓 80→)留言11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hilan (阿龜)時間7年前 (2018/10/26 09: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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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是離島的小學校,班級數6(國小)+1(幼兒園),學生人數約90幾位。. 之前出納的工作原本一直是由校護兼任,但是新校長來之後交由教師. (兼導師)兼任,因為出納要開支票、跑郵局以及做薪水等等的事情,. 但是該教師平常要上課、帶班,寒暑假也不在,導致很多款項都會比. 較慢才處理,雖然我
(還有1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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