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最低標議價的願依底價承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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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規定.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採購,廠商標價. 超過底價或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經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 或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或照底價或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再減若干數. 額者,機關應予接受。比減價格時,僅餘一家廠商書面表示減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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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針對您的提問說明:. 最低標-> 背後含意:機關要簡省公帑. 二家廠商以上報價->代表有競爭、有利潤. 所以機關不會同意最低標直接說「願以底價承作」,才能讓廠商間競爭到最簡省公帑。. 您說這次會有2、3家到場. 一般2家以上的比價程序:. 1.最低標優先減價1次。. (最低標不能說以底價承作,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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