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情報] 非現職人員也可以應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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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2→)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gent2 (展翅飛騰 )時間15年前 (2009/06/01 12: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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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傳給我的. 跟大家分享. 也請板上負責人事者確認一下正確性. 謝謝!!. 公務人員陞遷法修正條文第五條. 非現職人員也可以參加各機關辦理的公開甄選~. 各機關職務出缺時,除依法申請分發考試及格或依本法得免經甄審(選)之職缺外,. 應就"具有該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本功績原則評定陞遷。. 原條文:
(還有120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09/06/02 20: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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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條法條的修正,目標應是讓陞遷法比較圓融,以符合任用法而已...... 這條法條只是讓原本低職位的非現職人員.. 可以參加較高職位且已經報人行局核准任用非現職的職缺應徵.. 也就是說,打個比方,原本以委五辦事員身分為離職前的最後身分. 今天很好巧不巧的,有某個機關為了安插某非現職公務員(科員離職
(還有3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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