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區公所的員工可跟警察一樣開單告發嗎??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公園管理跟警察逕行舉發根本不能類比. 直轄市跟縣市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其實就「管轄權」的問題而已. 以臺北市自治條例為例.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 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06H1001-200
(還有737個字)
內容預覽:
像公園的業務..違反公園管理條例可以開罰.... 包括汽機車違停...或是有攤販...之類的... 因為我們不是警察....所以沒有執法權... 最多就是勸導而已...開勸導單.... 那...到底要怎麼個開罰法??. PS:說到業務細分的情況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有點像是多頭馬車在拉... 我
(還有11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