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公務員可以跑夜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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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新北市發明的哩.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第八點. 公務員除因公務需要經報請長官同意,. 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外,不得涉足不妥當之場所。. 公務員不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為不當接觸。. 修正說明:. 三、本點所稱「不妥當場所」係參酌內政部警政署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八五警署督字第484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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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就是他X的新北市. 真的很沒事找事. 對阿. ^^^^^^^^^^^^^^^^^^^^^^^^^^^^^^^^^^^^^^^^^^^^^^^^^^. 本周上課聽長官說. 在新北市*(含)以北被抓有事. 跑去南部沒差. ^^^^. 同上. 小結:新北市 你真他X的XX. 最近機關才收到這傳真.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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