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只因為我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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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這種查逃漏稅的公務員. 面對罪證確鑿的罪犯. 是要1.深入追查,幫國家多賺個500萬. 2.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現有的違章資料處理一下,能結案就好. 3.幫罪犯想辦法減輕罰責. 哪一種比較容易提高"民眾"對我的滿意度. 哪一種比較容易被匿名檢舉 投訴呢. 注意,只有罪犯會出現在我面前,所以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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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的大腦想必用的挺多點. 行政機關跟私人公司性質不同. 若以以營利為目的,那社政戶政教育文化單位全都可以廢除了. 政府機關為推動行政目的,追求的是中立性. 而非一昧滿足客戶需求. 不然法官要判案前,還要跟被告溝通. 被告滿意才能下判決?. 講到銀行業,銀行法務聲請強制執行時. 還得債務人滿意才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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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一篇回文與蘋果評論 有點小感慨啦. 台灣人真的是奴役性很重. 之前因業務關係接獲民眾希望有 A證明文件以便向公司申請補助. 可是根據法規與其資料只能給 B證明文件. 但是重點是 B證明文件也可以用以證明與補助. 所以我就跟他說你可以用B證明文件以證明與補助. 他就說那是他們公司說一定要 A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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