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考績、併資及是否採計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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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各位先進:. 案例中的科長應以哪一職等評定該年度考績、此情形是否即為併資以及是否就不能以此考績年資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案例為薦七功六(590)科員於12月20日調升為薦八功四(590)科長,想. 請問當年度的考績:. (1)用薦八功四打考績(考績為甲),升薦八功五,取得1個月(薦八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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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問得很仔細,也很有趣. 經研究提供以下資訊以供參考. 一、以原職務"科員"辦理7職等併8職等考績. 考績年度內任職期間之計算,以月計之。. 12月2日以後由其他"機關"調任現職者,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 (細則2條2項). 假定本案是由其他機關調任,適用細則2條2項.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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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n大的詳盡回復,看完回復後矛塞頓開,尤其是訓練和晉敘的部分,不過也發現自己原文沒有將案例敘述得很好,因此補充如下:. 原例的調任為同機關的科員於12月20日調陞科長,非屬他機關的調任。(所以才沒有提到AB機關或是新舊機關). 後來又再翻到銓敘部的函釋:. https://www.moc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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